豫市监〔2019〕25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豫市监〔2019〕25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大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郑州辖区各支行: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推进我省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打造“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大数据管理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将全省企业开办环节确定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搭建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初次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内。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搭建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实现对接。开办企业只需通过平台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次数据,即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一次办结。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企业登记后,公安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步并联办理印章刻制和申领发票相关审核。通过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利用,大幅削减办理时间,切实具备“一次填报、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即时回馈”的企业开办线上服务能力。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全面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在各级政府的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将原先分设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窗口资源进行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服务模式。设置引导帮办服务区,积极引导前来窗口的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行办件寄递、证票自助打印等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充分发挥我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领先优势和带动作用,做好系统衔接,推动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率。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统一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免费使用。积极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同城通办”“银行网点代办”等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效能。
(四)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积极拓展河南省印章业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实现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办理网上刻章业务,确保用章单位能够在线选择本地区所有公章刻制企业、了解刻制价格、进行网络支付。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章单位自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对于落实不到位、变相进行审批的予以严肃查处。各地公安部门科学规划本地公章刻制企业数量,既要合理布局促进良性竞争,又要防止盲目发展导致恶性竞争。积极引导公章刻制价格趋于合理,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避免形成隐形垄断。
(五)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强化企业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在重点行业和有使用需求的纳税人中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通过对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企业只进行初次申领发票操作的,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六)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等信息,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健全数据应用和反馈机制,提升共享信息使用率,在企业在线填报并确认企业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等信息后,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平台反馈企业。
(七)进一步优化银行开户服务。积极做好河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对接。申请人在填报企业登记信息的同时,自主选择联网银行机构作为拟开户银行。企业登记完成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信息推送给该银行机构。该银行机构审核通过并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将基本存款账户名称和账户账号等信息反馈平台用于完善相关涉税事项的采集。企业可凭电子营业执照到该银行机构任一网点办理相关业务,无需提供纸质营业执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要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做好人、财、物、信息技术等保障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宣讲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相关政策,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对于提交材料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要提供电子或书式告知单并留档备查。
(三)严肃追究问责。加强效能监察,运用技术手段追踪分析网上办事记录,全面核查企业档案,对超时办结、未一次性告知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企业投诉多、问题影响严重的地方,取消评先评优、授予改革试点、给予激励政策资格。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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