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担函〔2016〕36号《广东省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浏览量: 时间:2019-09-24 13:30:26
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担函〔2016〕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通知》(粤财工〔2015〕41号)及的要求,我司制订了《广东省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
现印发《广东省企业债券省级风险缓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广 东省企业债 券省级风险缓 释基金使用管 理办法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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