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18〕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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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8〕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省长

  唐一军: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编委办、审计厅。

  联系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二、副省长

  张 雷: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国土资源、统计、物价、法制、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债务办)、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统计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物价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辽宁行政学院和省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粤办。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关工委,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储备物资管理局和解放军驻辽部队、武警部队。

  陈绿平:负责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外事、侨务、港澳、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负责沈抚新区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口岸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外办(侨办)、对朝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管委会。

  联系省台办、侨联、台联、贸促会、友协,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王大伟: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打击走私、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金融办、农村信用社。

  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安全厅、大连海事法院、省法学会,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驻辽金融机构。

  崔枫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民政、环保、人防、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办)、民政厅、环保厅(大伙房水库保护区管委会办公室)、国资委、人防办、老龄办、地方志办、档案局。

  联系省残联,省通信管理局、黄金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省电力公司和能源、电力、钢铁、石化、通信等中直企业、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地震局。

  王明玉:负责交通、安全生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扶贫、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扶贫办、知识产权局、社科院、农科院。

  联系省邮政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海事局、民航东北管理局、辽宁煤监局。

  孟庆海:负责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文化厅(文物局)、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体育局。

  联系省文联、作协、红十字会。

  郝春荣: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委(粮食局)、水利厅(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旅游发展委、农垦局、供销社、畜牧局。

  联系省气象局、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中储粮辽宁分公司。

  李金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民族宗教、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民族宗教委、社保基金理事会(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省总工会、共青团、妇联、黄埔同学会,社科联、科协、老科协,中科院沈阳分院。

  三、秘书长

  李金科(兼):协助省长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新闻办。联系中央驻辽新闻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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