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市监办〔2019〕88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市监办〔2019〕8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精神,经省局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按照经省局审批、由省人社厅备案公布的《2019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二、有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条件
1. 贯彻落实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推进人才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技术监督专业按照《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行评审。
2.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医药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至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条件暂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2号)。相关直属单位做好申报人员政策衔接讲解工作,指导申报人员按程序申报评审。
3.一级注册计量师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计量师可直接考核认定工程师,按照《河南省工程系列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中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认定。
(二)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进一步拓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注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业绩成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公务员和军队转业人员到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以下职称。对于公务员辞职后和军队自主择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
4.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人才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对于技能人才达到C类人才标准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要求进行。对于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享受一次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5.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不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中级职称答辩考核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从2019年起,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将面试答辩作为评审的必要环节,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均需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答辩。
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申报人从河南省职称网下载、填写《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登记表》,扫描上传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三、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流程
按照省人社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在今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了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从2019年起,全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网上在线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申报流程:
1.各直属单位联系省局人事处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各直属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二)网上审核。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1.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等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应经省辖市、直管县(市)人社局或者相关厅局人事部门审批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2.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至到当年9月底。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今年全省系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任职年限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
四、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
(一)报送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请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申报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
4.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人员提交《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5.依据职称评聘破格申报人员提交《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6.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7.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8.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评审数量、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
2.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3.用人单位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申报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4.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5.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20日,评审时间为11月下旬,地点在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6楼阶梯教室(政六街32号),联系人彭涛、范驰南,电话0371-65908054、61175728。
6.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查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评审时间为12月上中旬,材料报送地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联系人:刘雅卿、李培娟,电话:0371-67661106。
7.一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评审时间为12月上中旬,相关材料报送地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联系人:刘雅卿、李培娟,电话:0371-67661106。
五、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
(一)报送中评委承办部门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申报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份2份,1份报中评委承办部门,1份单位留存。
4.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人员提交《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5.依据职称评聘破格申报人员提交《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中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职业资格申报工程师人员还需提交《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登记表》。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7.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8.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9.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0.申报人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二)有关说明
1.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评审时间为12月上中旬,材料报送地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联系人:刘雅卿、李培娟,电话:0371-67661106。
3.二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评审时间为12月上中旬,相关材料报送地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联系人:刘雅卿、李培娟,电话:0371-67661106。
六、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关于业绩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年限破格申报职称、越级申报职称,或者无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上述人员应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其中对无职称直接申报人员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关于优化初级职称评价方式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初聘和考核认定类职称均实行网上办理。
(四)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不得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9年全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继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承办。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和省局人事处联系。
附件:【点击下载】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3.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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