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市监〔2019〕270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豫市监〔2019〕27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函〔2019〕23号)关于“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省局在总结《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实施经验,综合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等数据,以及征集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省产品行业特点、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点质量安全或相关政策要求重点监管的产品,结合产品现有标准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状况,制定了《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各地可在贯彻执行《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产品特点、监管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二是加强安全评估。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渠道,广泛采集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找事质量安全问题,推动实现精准监管。
三是加强分类监管。在安全评估基础上,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分类采用监管措施。特别是针对风险高、出现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量问题苗头的产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动态调整。各地要组织专家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监管目录产品进行动态调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0819.html
本文关键词: 豫市监,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 重点, 工业, 产品, 质量, 安全, 监管, 目录, 2019年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