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8〕2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26号
京政办发〔2018〕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5日
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网上办事清单,并推出一批网上办事事项。推动网上办事标准统一规范,办事要件进一步精简,配套措施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改进优化。
2019年底前,建立网上办事规范化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明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成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单点登录。健全完善“北京通”功能,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在移动终端“一口进”。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2020年底前,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服务效能和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网上办事清单。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网上办事事项清单。(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7月底前完成)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于2018年底前推出一批网上办事事项(具体事项清单由市政府审改办公布)。(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编制主题办事事项清单,重点编制生育收养、户籍办理、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职业资格、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证件办理、交通出行、司法公证、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商务贸易、环保绿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等领域主题办事事项清单。(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网上办事事项和主题办事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销账式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确保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清单内事项网上办理。(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网上办事流程。结合主题办事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网上办事流程,着眼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提升前端服务水平,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强化网上咨询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服务热线、场景指南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导引。推行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网上办事标准。制定统一的网上办事规范,明确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以及决定、决定公开、证件制作与送达、收费等各环节的办理标准和时限。(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7月底前完成)统一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要件名称,精简要件数量,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不再设置“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主题办事事项服务指南统一模板,按照模板编制并公布服务指南。(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建立网上办事规范化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明确咨询服务、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接件、多个部门联合审查的政务服务模式。(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汇聚整合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动其成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构建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健全完善“北京通”功能,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移动终端服务资源整合至“北京通”,使其成为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相匹配的移动终端APP,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在移动终端“一口进”。(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事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等功能。(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强化集约利用,推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领域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整合。(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深化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政务服务资源,编制网上办事政务服务资源需求目录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目录,制定目录管理办法,并逐一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资源共享方式。(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依托市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利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长效机制,为实现网上办事提供有效支撑。(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健全完善网上办事配套措施。制定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证照以及二维码扫描、人脸识别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审改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档案局牵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制定电子证照库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电子证照采集规范、管理严格、使用便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移动支付体系,方便企业群众缴费。(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完善访问控制、综合审计、边界防护、主机保护等措施。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和风险评估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一张网”安全风险动态感知、等级评估和监测预警等功能。(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信息安全水平,在海淀区先行试点相关工作。(海淀区政府牵头;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研究推进网上办事工作。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经济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分管“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政府审改办要会同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推进网上办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工作计划和职责分工,于2018年7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二)加强指导和培训。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出台的各项具体改革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区、本系统网上办事的指导,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其准确掌握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办理方法,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推进网上办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到位。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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