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6〕1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06 04:52:3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6〕12号





京政办发〔2016〕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3日


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


为打好治理交通拥堵攻坚战,切实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的良好开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改革创新、落实责任,建管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住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凝心聚力建设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出台一批需求管理政策、实施一批严格执法措施、推出一批改革创新试点,有效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确保治理交通拥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实现中心城路网交通指数控制在5.7左右,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1%,核心区拥堵加剧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供给能力


1.切实提高城六区次干路、支路规划实现率,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2016年,东城区、西城区开工建设50条次干路、支路,其中东城区22条、西城区28条;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各开工建设10条以上次干路、支路。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


2.在五环路以内区域实施拥堵节点疏堵改造工程。开工建设20项市级疏堵工程项目;在城六区完成50项道路疏堵工程,其中东城区、西城区各5项,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各10项。推进国贸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加快大郊亭桥、万泉河桥和分钟寺桥匝道改造。完成100万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六区政府


3.优化自行车出行环境,完善步行系统。通过彩色铺装等综合措施,完成市、区两级300公里自行车道治理,逐步实现区域联网。全市新增1万辆公共租赁自行车。在300条大街的人行步道上设置阻车桩,有效避免机动车占用人行步道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4.构建高效密集的轨道交通网。推进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6号线西延、7号线东延、8号线四期、12号线、14号线剩余段、16号线、17号线、19号线一期、西郊线、燕房线、房山线北延、机场线西延、S1线等线路建设,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八通线南延和3号线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重大办、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5.加快实现城市快速路网规划。实现广渠路二期建成通车,推进西外大街西延、丽泽路、姚家园路、京包路等重点道路的升级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各有关区政府


6.加快城市主干道建设。实现马家堡西路南延、北苑东路等道路建成通车,继续推动京良路东段、长安街西延、西三旗南路、上庄路南延等道路建设,开工建设警备西路、永引南路、青年路南段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各有关区政府


7.加快市行政副中心交通路网建设。优化东六环、通燕高速公路的交通组织,完成孔兴路北延等道路征地、拆迁工作,做好通马路、漷台路等道路建设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通州区政府


8.大力开展城乡公路建设。实现壁富路、俸伯桥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天北路北延、良常路南延、108国道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九德路二期、滦赤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区政府


9.推进京津冀路网互联互通。加快京台、兴延、京秦等在建高速公路的建设,开工建设新机场高速公路,实施京开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做好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京密高速公路、110国道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各有关区政府


10.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及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推进苹果园、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开工建设望京西综合交通枢纽,协调推进弘善家园公交站、豆各庄公交站等一批公交场站改扩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办、各有关区政府


11.大力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按照《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将公交专用道连续施划至道路路口。完成西北三环路新兴桥至马甸桥、京藏高速公路回龙观至三环路段公交专用道施划工作,实现新增公交专用道5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2.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宣武门站、双井站换乘通道改造工程。改造100处公交站台设施,改善乘客候车环境。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的联动,使相互之间的接驳换乘更加方便。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增开一批区域微循环公交线路和定制公交线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完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13.进一步完善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提高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年度指标总量中的比例,研究普通小客车指标引入市场化配置方式的改革方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4.研究制定本市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管理办法,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努力缓解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5.实施更为完备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心城路侧停车收费价格;积极推动社会单位自有车位有偿使用,鼓励与周边居民开展错时停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城六区政府


16.研究出台鼓励中央商务区(CBD)、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区等重点功能区内企业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互联网+”办公模式,从源头上减少交通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17.研究制定外埠过境大货车绕行本市道路的管理办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外埠过境大货车绕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规范静态交通管理,大力整顿停车秩序


18.开展全市停车普查工作。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停车位数量、车辆停放状况和停车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并建立完整、动态的数据库,为机动车停车综合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9.建设路侧停车位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市4万余个路侧停车位“一位一编号”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加强停车位使用情况、收费情况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快实施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20.加快停车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本市加快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建成国学中心停车楼并投入使用,推进五棵松、人民医院等大型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苹果园、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


21.加强对停车设施规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现有停车设施规划使用情况开展集中巡检,对挪作他用的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还建,并确保恢复使用功能。研究建立停车设施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实施停车设施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


22.开展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试点。城六区各选择2个街道作为试点,将区域停车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鼓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共同参与,通过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统筹使用周边各类停车资源等方式,逐步规范停车秩序。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市社会办、市交通委


23.开展整治违法停车专项行动。通过高频巡查、严格执法、高限处罚等措施,严格规范城六区特别是核心区停车秩序,坚决治理乱停车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30条停车秩序示范街。严格控制中心城重点商圈区域的路侧停车位供给数量,引导群众绿色出行。加强自行车停车设施管理,整治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各有关区政府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4.在城六区开展交通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重点对占路经营、黑车摩的、私挖乱掘等影响交通通行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有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


25.在城六区实施缓解交通拥堵试点示范建设。每区选择2处区域开展试点,在1至3平方公里范围内,打造交通运行组织高效、交通节点畅通、空间资源匹配共享的示范区。根据交通出行特点,发动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各方面力量,同心协力,创新举措,落实责任,有效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市交通委


26.加强对学校、医院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学校、医院要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门前秩序的管理,劝阻制止违章停车、不按交通标志行车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7.开展远郊区道路交通治理。实施综合交通整治,提升交通设施和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安全、顺畅、有序的交通运行环境。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


28.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启动全市堵点乱点专项治理行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挂账督办。对交通违法乱象、因乱致堵等问题“零容忍”。强化非现场执法,增加交通执法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密度,有效整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加大拍摄取证力度。加大对机动车闯禁行、酒后驾车、闯红灯、占用公交专用道和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29.严控核心区重点道路交通流量。通过交通组织调整,实施机动车分流,限制外埠车辆在规定区域内道路通行,缓解核心区重点道路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0.优化道路交通信号和标线控制。实施主干道信号灯绿波工程,形成道路绿波带。优化立交桥下信号灯配时,减少车辆等候时间。针对重要路口潮汐交通流的特点,开展路口可变导向车道研究,提高路面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


31.提高交通事故快速清理、处置能力。大力推广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手机APP,简化取证环节,推进轻微事故责任自行认定、保险公司快速便捷理赔,实现快速清理现场,保障道路交通顺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保监局


(五)着力强化结构性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32.完善市级治理交通拥堵协调机制。强化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职能,研究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33.落实区政府治理交通拥堵主体责任。将治理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将次干路和支路建设与维护、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市级道路建设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工作考核范畴。研究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街道(乡镇)执行的三级停车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34.构建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执法体系。市公安交通管理、交通、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区级治理交通拥堵执法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形成市、区两级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治理交通拥堵执法体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35.调整优化交通工作管理机制。将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道路交通设施审批、建设和管理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管理等职责划转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36.研究制定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差别化停车收费、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等相关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


37.统筹编制交通专项规划。结合本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发布实施《北京市“十三五”交通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北京市自行车道和步行系统专项规划》、《北京市轨道交通区域快线(市郊铁路)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


38.建立城市开发强度与交通承载力匹配机制。强化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形成城市功能、土地开发与交通基础设施相配套的协调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编办


39.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力度。在土地储备用地、城乡结合部腾退空间和城六区疏解腾退用地中,优先安排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特别是用于支持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及停车场建设的用地。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


40.完善代征代建道路的建设、管理和移交机制,确保将代征代建道路及时移交区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综合统筹,做好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城六区政府


41.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办法》和《加强交通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为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编办、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共建良好氛围


42.做好缓解交通拥堵措施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交通发展成就、交通治理理念,营造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


43.持续开展“我为首都交通献良策”缓解交通拥堵市民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畅通市民建言献策渠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4.搭建治理交通拥堵互动平台。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媒体合作建立平台,邀请交通、法律、经济、社会、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就交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分专题开展讨论,推动社会各界在治理理念和思路上逐步形成共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


45.开展“向交通陋习说不”系列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在驾车、停车、乘坐公交地铁及过马路等方面存在的陋习,营造良好文明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6.举行交通宣讲活动。组织交通宣讲团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讲好交通故事,展现行业精神,宣传管理政策,培育交通文明。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三、工作要求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认真编制并及时发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2016年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任务书。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根据任务书,严格落实责任,准确把握时限,组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对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0953.html

本文关键词: 北京市, 京政办发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