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5〕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5〕7号
京政办发〔20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84项重点任务发布实施以来,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但与国家标准和市民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加快首都空气质量改善步伐,切实完成2015年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合力,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确保实现2015年全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的目标。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抓早、抓严、抓实”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加大力度,破解难题,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减排、管理、应急、联防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推进柴油车整治、农村散煤治理、空气重污染应急、网格化管理等任务落实,确保早完成、早见效。
三、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的作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着力营造“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要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市政府将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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