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8〕2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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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18〕27号
京政发〔2018〕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市政府决定,对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市政府批准,授予“纳米运动精度光刻机超精密双工件台技术与应用”等24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30nm(纳米)染色质纤维结构及其动态调控的分子机制研究”等58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视频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及运营服务”等130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具体获奖项目和人员由市科委公布)。
希望获奖者继续发扬追求真理、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光荣传统,孜孜求索,勇攀高峰,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创新发展事业,在重大科技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
首都科技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获奖者为榜样,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发展方向,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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