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浏览量:          时间:2019-11-07 01:50:3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王安顺


2012年8月8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2007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2号令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1180.html

本文关键词: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北京市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