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8〕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08 03:33:46

沪府办发〔2018〕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等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政府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综合数据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作用,有利于市委、市政府更加准确地把握大局、更加科学地研判大势和决策管理,有利于综合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及时掌握数据资料,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更好地防范和降低数据失真风险,进一步增强政府创新管理能力,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数据平台”)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整合相关领域取得的成果,对一些涉及面广、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主要数据资源实现汇集共享,建立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数据库,以部门协同应用为重点,推进相关领域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数据服务,为本市经济社会管理提供全面高效的数据支撑。


三、总体框架


按照“顶层设计、需求导向、共建共享、逐步推进”的原则,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数据融合,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市、区两级综合数据平台。综合数据平台基于电子政务云建设,横向连接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空间地理信息库、各部门数据库和社会数据资源等,推进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纵向以部门需求和业务流程为导向,实现从数据交换到数据分析的跨部门业务协同协作。根据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按照“上海市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编目管理要求,推动数据编目、共享。


市级综合数据平台包含一个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交换体系(简称“数据交换体系”)、两个核心数据库(宏观分析数据库、部门应用数据库)和三大应用功能(综合数据分析、专题模块分析、决策支持)。数据交换体系实现对相关部门数据的采集、转换、存储和共享。宏观分析数据库整合本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综合数据资源和分析资料,为宏观分析决策提供支撑;部门应用数据库整合相关部门的基础数据资源,形成关联应用,为数据深度挖掘和专题应用分析提供支撑。综合数据平台在两大数据库基础上,实现综合数据分析、专题模块分析和决策支持等功能。


综合数据平台由各成员单位共同提出业务需求,由建管主体统一进行开发建设和后续完善。


各区可参照市级综合数据平台框架,紧密结合自身业务需求,积极开展区级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各区级综合数据平台与市级综合数据平台对接和联动,根据市级综合数据平台相关要求实现数据向市级综合数据平台汇聚;市级综合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向各区级综合数据平台的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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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总体框架


四、建设任务


(一)数据交换体系建设


1.梳理数据目录清单


立足本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统筹相关部门对数据资源的需求,整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指标,梳理确定部门共享数据目录清单。依据目录清单,实现各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2.制定数据交换规范


结合现有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数据交换规范,包含数据标准、接口规范等,满足数据在存储、交换、质量管理、共享服务和应用环节的标准化需求。制定综合数据平台的运行管理办法,为平台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供制度规范。


3.实现数据有效管理


以数据逻辑统一为目标,对归集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和必要的再加工处理,做到数据来源可追溯、数据口径可解释。通过对综合数据的有效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一致性。


(二)核心数据库建设


1.宏观分析数据库建设


宏观分析数据库整合相关部门的综合数据资源和分析资料,主要包括国民经济运行、科技创新、自由贸易、民生保障、财税金融、资源环境、外贸旅游、教育文化、人口就业、收入分配、风险评估等领域的主要指标。宏观分析数据库对综合数据进行主题分类和管理,面向市、区相关部门开放共享。


2.部门应用数据库建设


部门应用数据库归集整合相关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采集和获取的微观数据、相关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社会数据资源,形成分专题跨部门的基础数据库。需求部门通过跨部门数据需求的协议机制,提出数据需求;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体系,提供相应数据。对存在较敏感信息的数据,综合数据平台通过与数据提供部门签订、实施有限授权协议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


(三)应用功能开发与建设


1.综合数据分析功能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以宏观分析数据库为基础,综合运用部门业务核心指标,设计跨部门、创新型的监测指标体系;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利用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视觉以及用户界面,通过平面、立体以及动画等手段,实现数据可视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管理职责和业务需求,参与设计和维护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监测指标。


2.专题模块分析功能


以部门应用数据库为基础,从部门需求和业务协同出发,对数据进行清洗、集成、转换、分类、关联和预测等,对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模型构建、深度分析。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设计相应的专题应用模块,按照“共建、共享、共管”原则,共同推进模块的建设和管理。跨部门的专题应用模块由牵头部门负责设计和建设、共建部门配合。


3.决策支持功能


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管理决策层面分析解读经济社会数据、推送和发布相关分析成果,依托市政府办公协同平台和便捷的移动应用服务,为领导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数据服务和决策支持。


五、组织体系


在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综合数据平台建设日常工作。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是综合数据平台的建管主体。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具体负责推进综合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研究制定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做好日常联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并建立综合数据平台建设部门会商制度。


市相关部门配合共建综合数据平台,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调督促,指定牵头处室承担工作任务,全力推动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各区政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推进建设区级综合数据平台,加强对市级综合数据平台的数据支持和业务协同。


六、工作保障


一是制度保障。明确各部门数据提供和应用的职责、权限、流程、方式和手段,规范数据交换处理的工作流程,建立数据交换相关清单,确保数据共享、使用规范有序。


二是安全保障。强化部门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各部门落实专人管理,建立“使用要负责、违规必追究”的机制,确保单位和个人规范、安全地使用综合数据平台。加强综合数据平台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和软硬件手段,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使用。


三是监督保障。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对综合数据平台共建部门的数据交换工作、数据质量、使用情况与应用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建立问责机制,对不能按照制度要求提供数据、分析资料、专题应用模块等的单位,定期进行通报。


四是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保障,落实综合数据平台建设与推进所需经费,确保项目立项实施、相关配套改造及日常运维资金到位。加快启动综合数据平台立项、招标和建设工作。


七、进度计划


抓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综合数据平台框架,分三个阶段推进建设。


第一阶段(2018年):6月左右,完成综合数据平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立项审批工作,制定综合数据平台管理办法。12月底前,完成数据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的编制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的数据交换与归集,初步形成综合数据平台运行的基础数据支撑,争取综合数据平台上线试运行;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等试点单位成立试点单位数据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初步实现试点单位之间数据梳理、共享。


第二阶段(2019年):综合数据平台功能基本完善,全面开展跨部门数据交换,实现经济社会运行数据向平台汇集。在部分社会热点、管理重点领域,进行大数据建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阶段(2020年):完成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市、区两级综合数据平台实现对接,依托综合数据平台汇集的数据,在各相关领域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全面提升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下载链接


1.建设任务分工表


2.主要数据提供部门


3.数据交换推进计划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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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沪府办发,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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