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5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09 14:53:23

沪府办发〔2017〕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本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应 勇 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 波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肖贵玉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朱咏雷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孙继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晓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杭迎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沈 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鸣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尚玉英 市商务委主任


苏 明 市教委主任


寿子琪 市科委主任


顾金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谢 峰 市交通委主任


张国坤 市农委主任


花 蓓 市民族宗教委主任


邬惊雷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冷伟青 市编办主任


王剑华 市信访办主任


张小松 市政府外办主任


李文辉 市台办主任


吴偕林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郑 杨 市金融办主任


张超美 市口岸办主任


沈晓苏 市民防办主任


姚 海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主任


徐 力 市政府侨办主任


徐 威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姜 迅 市网信办主任


简 辉 市政府征兵办主任


陈 臻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 涛 市监察局局长


朱勤皓 市民政局局长


陆卫东 市司法局局长


过剑飞 市财政局局长


赵祝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全 市环保局局长


白廷辉 市水务局局长


于秀芬 市文广影视局局长


王建平 市审计局局长


朱纪华 市档案局局长


马正文 市地税局局长


陈学军 市工商局局长


黄小路 市质量技监局局长


杨劲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周 亚 市统计局局长


徐 炯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永平 市体育局局长


徐未晚 市旅游局局长


吕国强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陆月星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马坚泓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倪一飞 市机管局局长


王德忠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新奎 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殷 欧 市粮食局局长


吴 琦 市监狱管理局局长


蒋 蕊 市社团管理局局长


陈 皓 市公务员局局长


徐志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袁荣根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胡广杰 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杲 云 黄浦区区长


方世忠 徐汇区区长


顾洪辉 长宁区区长


陆晓栋 静安区区长


周敏浩 普陀区区长


赵永峰 虹口区区长


谢坚钢 杨浦区区长


倪耀明 闵行区代区长


范少军 宝山区区长


章 曦 嘉定区区长


华 源 奉贤区区长


陈宇剑 松江区代区长


胡卫国 金山区区长


夏科家 青浦区区长


李 政 崇明区区长


马 静 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主任


陈 杰 临港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曹振全 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闵师林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许锦国 市长兴岛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肖贵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鸣波、沈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自然终止,其职责并入本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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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沪府办发,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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