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5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本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应 勇 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 波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肖贵玉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朱咏雷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孙继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晓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杭迎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沈 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鸣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尚玉英 市商务委主任
苏 明 市教委主任
寿子琪 市科委主任
顾金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谢 峰 市交通委主任
张国坤 市农委主任
花 蓓 市民族宗教委主任
邬惊雷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冷伟青 市编办主任
王剑华 市信访办主任
张小松 市政府外办主任
李文辉 市台办主任
吴偕林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郑 杨 市金融办主任
张超美 市口岸办主任
沈晓苏 市民防办主任
姚 海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主任
徐 力 市政府侨办主任
徐 威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姜 迅 市网信办主任
简 辉 市政府征兵办主任
陈 臻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 涛 市监察局局长
朱勤皓 市民政局局长
陆卫东 市司法局局长
过剑飞 市财政局局长
赵祝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全 市环保局局长
白廷辉 市水务局局长
于秀芬 市文广影视局局长
王建平 市审计局局长
朱纪华 市档案局局长
马正文 市地税局局长
陈学军 市工商局局长
黄小路 市质量技监局局长
杨劲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周 亚 市统计局局长
徐 炯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永平 市体育局局长
徐未晚 市旅游局局长
吕国强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陆月星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马坚泓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倪一飞 市机管局局长
王德忠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新奎 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殷 欧 市粮食局局长
吴 琦 市监狱管理局局长
蒋 蕊 市社团管理局局长
陈 皓 市公务员局局长
徐志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袁荣根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胡广杰 市房屋管理局局长
杲 云 黄浦区区长
方世忠 徐汇区区长
顾洪辉 长宁区区长
陆晓栋 静安区区长
周敏浩 普陀区区长
赵永峰 虹口区区长
谢坚钢 杨浦区区长
倪耀明 闵行区代区长
范少军 宝山区区长
章 曦 嘉定区区长
华 源 奉贤区区长
陈宇剑 松江区代区长
胡卫国 金山区区长
夏科家 青浦区区长
李 政 崇明区区长
马 静 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主任
陈 杰 临港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曹振全 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闵师林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许锦国 市长兴岛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肖贵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鸣波、沈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自然终止,其职责并入本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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