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关于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关于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关于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2日
关于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加快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在社会治理创新中促进男女两性在社会、家庭领域的和谐发展,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含技术标准)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意识,从源头上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相关纲要及规划等,现就本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的重大意义
社会性别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承认和尊重男女两性自然差异基础上的尊严与价值、权利与地位、机会与责任的平等以及男女两性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法规政策的源头促进男女两性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保证。
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直接影响到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必须在立法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治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激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潜能,更好地构建高度文明进步、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明确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要求和内容
(一)建立自检自审机制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起草、制定与性别平等、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自行开展性别平等情况的检查审核工作。
市妇儿工委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当年需要进行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的立法项目,并指导起草部门落实开展相关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自检自审工作。起草部门在起草法规政策时,应当关注相关法规政策对男女两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考虑性别差异,预先作出平衡性制度安排,在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自检自审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地填写《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自检自审情况表》,报市妇儿工委。起草部门上报与性别平等、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应当附具经市妇儿工委签署意见的《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自检自审情况表》。
(二)建立社会咨询评估机制
由市妇联牵头,成立由第三方参与的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咨询评估委”),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性别平等的社会咨询评估。市咨询评估委主要由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等组成,通过召开委员会议、调研论证等方式,开展咨询评估工作。
市咨询评估委可以根据市妇儿工委、市妇联的要求,对列入立法计划、涉及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性别平等评估,或者对已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对存在歧视或保障不力的条款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报市妇联。市咨询评估委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涉及妇女权益的重点领域,影响社会与家庭和谐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妇女群众、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建议,报市妇联。对市咨询评估委报送的评估报告和相关建议,市妇联应当及时进行研究,认为确实存在影响性别平等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政府部门反馈。
市咨询评估委也可以根据相关立法机关或者文件制定部门的委托,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市咨询评估委应当及时开展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交委托评估部门。
三、确保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机制,推进分性别统计和分析工作,设置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专项工作联络员,在法规政策制定、修订和实施等各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忽视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和家庭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人员培训
各部门、各区要站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自觉加强相关人员的社会性别平等理论培训,强化性别平等意识,推进、协调和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的自检自审工作。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要为各部门、各区人员培训提供有关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社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各部门、各区要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意识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把维护性别平等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内容,营造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公共舆论和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区要切实做好指导推动和检查督办工作。由市妇儿工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等负责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定期开展抽查评定,对未履行本意见所规定职责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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