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09 15:20:15

沪府办发〔2017〕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2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1418.html

本文关键词: 沪府办发, 上海市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