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2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2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2017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2017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现提出2017年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1.按照企业和群众两类用户,进一步优化梳理审批、监管、服务等事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大厅公开发布。(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推动与企业经营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确保“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按照个人、法人两条办事主线,集成以行政相对人办理事件为核心的协同应用,扩大协同办事覆盖面。(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4.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体验,不断增加市级部门和区政府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数量。(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5.继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区、街镇的实体大厅与市、区网上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6.2017年底前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
7.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实现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平台、区级网上政务大厅之间数据对接、一码贯通、身份认证、信息共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8.持续强化网上政务大厅数据质量管理。(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深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9.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市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所有监管事项纳入市级平台,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跨部门应用建设,发挥平台应用效果。(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有关单位)
10.深化各区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子平台建设,结合地区特色,在金融监管、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社会共治等各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建设,切实提升区级子平台应用实效。(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11.全面实现市、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一体化运行,确保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监管信息有效互通,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三)推进市级电子政务云建设
12.完成本市电子政务云标准规范制定。(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3.完成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办公协同平台、政府网站群、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15个业务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4.实现市级部门150-200个项目基于电子政务云开展应用。(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5.推动云分中心改造,逐步实现云分中心向市级云中心整合。(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6.开展中间平台层研究,逐步推进中间平台层建设。(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
17.组织电子政务云项目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搭建政府系统办公协同平台
18.完成全市统一的政府办公协同平台建设,实现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核心业务的集中管理。(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19.充分依托现有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平台公务人员网上身份统一认证体系。针对公务人员在身份认证、数据安全传输、单点登录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服务管理,为跨部门、跨系统、跨市和区的政务应用系统提供基础支撑。(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务员局)
20.深化移动办公应用,选择可靠的安全解决方案,开发移动办公APP等,在移动终端上实现非密“文、会、报”等业务处理。(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二、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一)推动经济发展领域重点应用
2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逐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
22.着力促进财政核心业务的规范统一,有效解决基层部门信息化力量薄弱的问题,增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全面提升信息化对财政业务的覆盖面。(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3.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在纳税人自愿并合法授权的前提下,依授权将纳税人自身的纳税信息作为信用数据的一部分,通过线上交互的方式逐户提供给已签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更具象的信息。(责任部门:市地税局)
24.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及时、准确、统一归集并公示,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为目的,开放公示的企业信息资源,扩大企业信息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25.加强国资系统企业信息化与产业化融合发展,做好新一轮国资系统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继续优化国资系统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体系,推进国资系统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和信息化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创新应用
26.继续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应用,研究制定非空间业务数据共享目录体系,将非空间业务管理数据纳入平台,探索逐步实现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的同时共享。(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27.加强“互联网+交通”融合发展,扩大智能交通诱导等新技术的应用,加强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提高出行效率。(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28.加快推进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在优化升级大机系统的基础上,吸纳整合相关基础空间信息,支撑规划国土资源业务管理提升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29.建设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过程、市区行业全覆盖、业务管理全要素的信息化服务,全面支撑河长制落实、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长效管理。(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30.积极开展质监双随机抽查及产品质量监测系统、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及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31.加快智慧公园示范点建设,完善景区电子门票功能,探索电子导览自助、智能解说、虚拟展示、监控管理、人流监控等。(责任部门:市绿化市容局)
32.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申报系统,采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通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申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
(三)推进民生服务领域示范应用
33.扩大民政业务信息化覆盖面,继续组织市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优化及推广应用,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34.全面推行二代社会保障卡应用,进一步满足市民社会保障、健康管理、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实现社保卡安全、便捷、高效使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推进“文化上海云”建设,形成市、区、街道(乡镇)、村居委四级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非营利组织、群众文化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
36.建设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和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联工程二期信息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37.开发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稳步推进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风险预警管理。(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建设
38.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设“中国上海”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39.提升“上海发布”服务水平。进一步挖掘“上海发布”微博、微信的潜力,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便民服务覆盖范围,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
40.进一步优化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联动机制,完成与“12369”环保热线并线工作,探索并建立与公安110非紧急事项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市民满意度。(责任部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三、增强政府创新发展能力
(一)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基础
41.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逐步实现“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42.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全面提高政务数据质量,切实做到底数清晰、编目合理、更新及时,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夯实基础。(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43.深化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市信用平台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市信用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和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平台、子平台、服务窗口体系架构。(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激发政务数据资源活力
44.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对内共享。依托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网上政务大厅等已有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整合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按需共享。(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45.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对外开放。提高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化程度,鼓励社会各方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6.开展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为领导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四、强化支撑保障体系
(一)完善电子政务体制机制
47.将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网上政务大厅领导小组框架,有关工作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督查事项,并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务员局)
48.按照法定程序,加快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责任部门、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49.推动电子效能监督系统建设,监督考核政务服务质量、数据质量、共享开放程度等。(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50.继续拓展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向村居等基层组织延伸;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的推进和拓展提供坚实基础。(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5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上报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高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现能力。(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单位: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密码管理局、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52.坚持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健全长效检查机制,完善问责制度,促进全市机关在使用正版软件方面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
(三)加强电子政务基础工作
53.加强电子政务前瞻性研究。定期组织高校专家座谈,走访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了解国际电子政务建设动态、国内外电子政务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为本市后续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供参考。(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
54.开展电子政务工作培训。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务员局、上海行政学院)
附件:2016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
附件
2016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本市电子政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以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电子政务云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基础支撑、深化政务应用,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上政务服务“单一窗口”基本建成
一是全面实现市、区两级审批事项100%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全力推进审批事项上网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和16个区政府单部门审批事项全部以数据对接方式接入网上政务大厅。截至2016年底,794项市级部门审批事项已100%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自2015年11月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开通运行以来,访问量已突破786万人次,累计网上办理事项近445万件。各区政府在完成市政府统一建设要求外,积极打造富有区域特色的网上政务大厅,并实现16个区共6500项区级审批事项100%接入网上政务大厅。
二是进一步推动服务事项上网。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内涵,推动服务事项网上汇集,促进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16个区、31个市级委办局和1个管委会按照标准完成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共有约240余个市级服务事项,3000余个区级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
三是进一步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在数据对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网上预约预审、统一网上受理、全程网上办理”的三级办理标准。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102个市级审批事项和浦东、黄浦、静安、徐汇、普陀、虹口、杨浦、宝山、闵行、嘉定、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区400余个区级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零上门”办事事项数量显著增加。
四是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网上政务大厅与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三级业务联动。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130项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统筹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统一数据标准,提供网上预约、微信服务、二维码扫描等,配置智能排队叫号、辅助填表、自助查询机等设备,实现了市、区、街道(乡镇)业务数据的汇集、交互和共享,逐步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服务的无缝衔接和一体化发展。
二、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一是加快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积极开展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截至2016年底,市级平台完成框架搭建,实现了双告知、双随机、日常监管、联合惩戒等主要功能;16个区级子平台建设已经完成,部分区已开展试运行。市、区两级平台通过开展业务应用,归集并产生了一定数量的业务数据,应用效果初步显现。
二是推动电子政务云建设准备工作。为实现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用、业务应用的有效协同和数据资源的汇集共享,本市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明确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构建“云网合一、云数联动”的市、区两级云平台,为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集约、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中间平台、通用应用等云服务。
三是开展政府办公协同平台建设。为有效提升政府系统办公效率和跨部门协同能力,畅通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渠道,打破信息“孤岛”,开展市政府系统办公协同平台建设研究,形成了平台架构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固化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平台建设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为原则,与本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放大协同效应。
三、各领域信息化应用持续推进
一是增强经济发展管理水平。根据市场运行规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市场监管和服务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支撑。依托网上政务大厅,完成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搭建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交互共享机制,逐步形成涵盖政府部门、市场化平台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信用信息,覆盖线上线下企业的综合性信用评价体系。优化提升网上办税服务功能,推出新版网上办税服务厅,新增办事渠道、拓宽宣传途径、全面推进“网上办理+就近取票”工作。发布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形成9大功能板块,对接23个部门,服务15万家企业。
二是增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精细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关应用,提高应用效能,推进相关工作不断提升。通过升级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系统,推动网格化向213个街镇覆盖,并在5106个村居工作站开展布点。进行公交线路营运计划信息化建设,实现智能集群调度并开展常态化管理,转变传统运力调配方式,提高了线路运营效率。深化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监管与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建设和业务应用,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平台,完成对320家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发证和监管工作。基本建成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扎实推进“数字海洋”上海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与涉海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
三是增强社会民生服务水平。以保障市民和改善民生为关注点,深挖各领域信息惠民潜力,力求解决百姓最迫切的需求。为配合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实施,建设开发老年综合津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老年综合津贴计算、统计、汇总及发放管理功能,有力保障了全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开展。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非法行医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开发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智能评估和辅助决策等智能化分析研判及决策工具,并建设全市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数据库。通过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进行跟踪,并开展政府信息对接共享,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提供支撑。
四、服务渠道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继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普查要求,落实全市政府网站常态化管理。“中国上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署,扎实开展栏目内容建设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方面力度,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网上民意征集。2016年,“中国上海”首页访问量达到3427万页次,页面访问量达到4.7亿页次,在全国性第三方的2016年度省级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居第一名。
二是持续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连接政府和社会公众,畅通信息发布,树立政府公信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上海发布”的影响力继续提升,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近9000余条,粉丝增至1172万,继续保持全国省区市政务微博首位。微信用户突破260万,日均阅读量超过80万次,微信“市政大厅”功能页面总访问量已达3.9亿次,15项便民查询服务日均访问量达35万次,影响力位列省级政务微信第一名。
三是稳步提高“12345”市民热线工作水平和办理成效。2016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机制不断完善,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共接听市民电话270万个,同比增长37%。其中,当场解答咨询122万个,解决市民求助、投诉事项109万件,网站和手机APP受理11.5万件,共转送工单120万件,工单按时办结率为99.5%,电话回访市民综合满意率达93%。2016年,在第三方机构对全国“12345”热线服务质量监测中,上海位列第一。
五、电子政务发展规范有序
一是优化完善制度保障。2016年,在本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体制框架下,设立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电子政务云及政府办公协同平台等工作组,由市领导任组长,为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印发《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沪府发〔2016〕14号),深入推进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高政务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电子政务系统最大效能,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服务。
二是规划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方向。印发《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沪府发〔2016〕77号),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更加注重理念创新、统筹协调、共享开放、绿色安全,努力构建“统筹集约、共享协同、开放创新、安全可控”的电子政务发展新格局,着力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
三是加强重点工作顶层设计。印发《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16〕29号),制订《区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子平台建设规范》《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为全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供制度规范保障。印发《本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16〕47号),制订《上海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技术需求》,为本市电子政务云建设工作夯实基础。
六、日常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深化本市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目前,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汇聚了全市2400多万常住人口信息,法人数据库涵盖200余万户法人单位,空间数据库积累了覆盖全市6340平方公里地表、地上和地下的各类空间基础信息。三大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正在逐步提升,为本市电子政务应用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外网至今已覆盖1400多家市级单位,接入终端超过17000台,区级政务外网总接入单位7400多家,终端超过113000台,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政务外网网络承载和应用支撑能力也显著增强。灾备中心全面开展数据容灾二期建设和应用级容灾建设,为28家新增单位提供数据容灾服务,办理介质容灾业务的单位增至32家。
三是科学开展项目审核和预算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按照全市电子政务项目“统筹规划、规范标准、集约精简、协同共享、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建设原则,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讨论、联合会审等方式,规范电子政务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项目管理的科学性。
2016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互联网+政务服务”需要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和具体项目等各层面全方位推进,各领域大数据应用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同应用建设有待深化等。
2017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实践、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加快推进本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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