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7〕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7〕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4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继续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环境,有效保障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本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度,出台了《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严格落实专项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其他部门和单位协同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取得了新的成绩。
安全生产实施常态长效治理。进一步夯实了本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宣传培训、科技兴安、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了安全生产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提升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全面推进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受控、持续好转。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截至“十二五”期末,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2.5%(“十二五”规划值为到2015年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8.7%(“十二五”规划值为到2015年下降26%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1%(“十二五”规划值为到2015年下降25%以上)。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须清醒地看到,本市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特征仍然突出。“十三五”时期,本市既要解决长期以来积累的安全生产工作瓶颈问题,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随着上海城市快速发展,区域人口高度密集,各类要素流动性和集聚度进一步增加,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体量庞大,客观存在安全事故(事件)的诱因,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保障能力依然相对薄弱。随着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推进,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产生新的变化,必须更多地采取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担当。监管方式要实现由过去偏重许可等事前准入管理的传统安全生产监管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转变。要更好地回应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呼声和期望,全方位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和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紧紧围绕上海“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主要目标,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提高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依法治安、科技兴安为保障,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和创新安全治理,着力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和整体性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主要目标、指标
1.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本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为“十三五”期间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2.主要指标
(1)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038人/亿元以内。
(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63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确摆位。适时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暂行规定》。定期修订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及议事规则。进一步界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直接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以及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分工负责的监管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和区域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改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研究完善考核标准。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在干部选拔任用、创先评优、提名推荐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创新发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梳理中心城区工商贸企业和教学、科研、检测等单位危险化学品涉及情况,梳理郊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情况。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区域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多证合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属地报告、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按照“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安全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与规划、投资、消防等审批的关系。探索简政放权由试点到推广的改革路径,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进评估评审优化整合工作。鼓励社会第三方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完善由社会第三方组织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政府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的行政审批新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推动保险机构有效参与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健全完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专家库,汇聚各行业、领域、专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并实施统一管理。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提升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保障水平
1.道路交通。坚持贯穿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覆盖交通参与者、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全方位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水平,开展事故多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运行线路排查、车辆维护和例行检查,并完善行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同生产安全事故间联系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规范体系和管养定额,促进企业落实安全投入。推进交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整合推进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资源共享。持续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和教育。加强责任倒查追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问责制、重大交通事故联合督办机制和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
2.轨道交通。严格落实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制。制定完善轨道交通安检标准,严格落实安检措施,严密查堵各类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健全轨道大客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客流疏导和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安全抢修点,进一步优化运行组织,完善非正常运行管控,保障运营安全。加强检查评估,强化风险识别和控制,切实推进隐患治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技术保障水平。加强轨道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有序出行。
3.油气输送管道及燃气管线。健全油气输送管道规划、建设、保护、监管等各环节责任体系,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及时整治新增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跟踪验收机制。支持区管道保护行政处罚权统一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及管道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完成本市255处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开展燃气管道杂散电流保护专项治理,加大安全型燃气器具推广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检工作,将燃气居民用户安检入户率从80%提高到85%,将用户整改率从30%提高至50%。
4.建筑施工。健全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心,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与交通、水务、绿化市容、民防等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档案。强化施工过程的领导责任,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推进落实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实施项目经理“千人培训”计划,全面推行项目经理不良业绩培训制度。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建筑信息化模型(BIM)、在线监测等先进技术运用力度,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监管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制度,探索引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5.危险化学品。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升级和总量控制。结合本市产业布局调整,推动工业园区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加强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发展规划建设,强化生产安全型、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的化工企业总体布局,提升本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行业区域风险评估和预警常态化机制,制定危险化学品行业区域风险评估和预警导则,健全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区、奉贤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联动联控机制。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力度,推广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信息监控系统运用。
6.消防。完善落实火灾隐患排查、信息共享、移送查处等联动执法机制。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推进社会消防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上海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布置消防站点,完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区域性训练基地、培训基地模拟训练设施、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体验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全力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火灾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总队、支队、中队三级保障网络。
7.特种设备。建立基于风险分类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优化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完成特种设备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属地监管和专业监管职能。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业务能力,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突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电梯物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指导本市电梯制造、维保或使用等单位建设电梯远程监测系统,通过示范试点逐步推进实施,探索构建适合本市电梯安全发展的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监测、研判、预警、处置的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建立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诚信体系。
8.铁路交通。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体系,严格实施事故和重大隐患逐级倒查机制,修订完善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标准和流程,完善岗位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设备管理,掌握深度维修技术,推行设备分类等级管理,扩大深化修程修制及维修体制改革,提高科学养修水平。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建立安全信息数据分析平台。强化现场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现场作业标准化,提高作业者自控、互控及他控水平。突出高铁和客车安全、道口和路外安全、施工安全等安全风险关键控制。严格执行主要行车岗位准入管理,深化岗位星级管理,落实岗位退出机制,着力提升人员素质。
9.水上交通。以开展“平安港航”建设为主线,重点强化企业和管理部门2个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规范,完善辖区水域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防控网。突出水上客运、水上危险品重点领域,组织修订《港口经营管理实施办法》《上海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实施细则》。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健全海事、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推进水上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建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安全监督管理和辅助决策的智慧化、网络化水平。
10.地下空间。理顺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强化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监控、预警以及应急管理,推进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摸清存量地下空间数据,建设信息平台,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地下空间数据建模,利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地下空间结构安全风险监控及预警,进一步加大地下空间管理技术创新力度。完善地下空间使用管理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地下空间长效管理机制。
11.农业机械及渔业船舶。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格局,改进“平安农机”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依法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核发证工作,改进驾驶人考试方法,组织开展农机铭牌管理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强化移动式检测设备配置。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区域管辖责任,优化跨区作业农机监管方式。到2020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稳定在99%以上,实际安全技术检验率保持在90%以上,驾驶人持证率稳定在99%以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提升横沙渔港功能,推进等级以下群众渔港标准化改造。提升渔船安全能级,力争将海洋捕捞渔船总数从现有409艘减少至300艘左右,鼓励符合条件的渔船实施标准化更新改造。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较大以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四)严格行政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强化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力争到“十三五”中后期,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效果评估。优化完善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加大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及燃气管线、建筑施工、地下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城乡结合部、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输电线路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细化各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引导安全科技创新,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组织开展石油和化工装备、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等重大事故分析与预防关键技术研究,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加大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相关企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物联网技术运用,推动科研院所、部分重点企业积极探索特大型城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管理模式。依托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等专业机构的力量,优化市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骨干体系。加快培育一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工程中心和技术支撑中心,取得一批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建立一批重点安全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安全生产大数据战略,建立上海市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六)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严格事故查处
依托上海应急救援体系基本模式及协调联动“3+X”平台,完善市级部门间协同联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信息共享互通机制。继续强化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专业救援队伍为补充、专家队伍为支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强化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布点建设。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拓展应急救援资源。推进事故查处法制化、规范化,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以及事故通报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进一步完善事故处理标准化流程。
(七)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造自觉自律的上海城市安全文化
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借助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定期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专家讲座和事故案例分析。借助互联网、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体,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新媒体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对本市安全生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宣传。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考试体系改革,发挥安全生产协会等社会第三方组织作用,加快推进教考分离、考发分离。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建立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和塑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载体,夯实上海城市安全文化的基础。加强从业人员“三不伤害”意识与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层次群体,全方位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避灾、逃生与疏散技能。鼓励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打造成为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的终端窗口。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基础以及技术支撑建设,防范职业病危害
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重点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动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突出加强区、乡镇等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依托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建立1个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针对职业病危害的关键环节分别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中心、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中心、职业病危害事故鉴定中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健康促进中心、健康监护中心以及中心实验室。通过自主建设、联合建设等方式,建立5个区级技术支撑机构(重点区),构建布局合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网络。完善和发展职业卫生领域的相关技术,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职业危害鉴定技术与国际接轨。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医学救援专家库和应急处置专家库,强化现场检测、应急救援、事故鉴定等技术保障力量。
四、重点保障工程
(一)轨道交通安全工程
建立覆盖轨道交通对象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上线实验等全过程的、针对轨道交通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安全评估体系。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客流特征,开展大客流行人仿真评价,加强客流预测,合理选择系统制式,科学设计客流路线,合理设置车站出入口、联络通道、疏散通道以及紧急疏散导向标志。加强安全检查设备、反恐防范和应急处突设备、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置设施,以及警务和安防办公用房、装备存放用房等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
(二)建筑施工安全工程
推进建设工地在线监管制度,完善建设工程工地监督方式。加强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险制度和充分发挥第三方保险机构在建筑工程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地位,进一步推进建筑行业保险改革,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危险化学品集聚区安全防控工程
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化工产业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加强上海化学工业区及联动发展区域、上海石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创新集聚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实施集聚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上海化学工业区等智慧园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危化品流动流向信息化管控,启动实施重点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应用项目。整合、强化区域应急资源,提升区域安全防控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装备与化救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成集聚区应急联动响应系统项目,构建形成区域全天候、全过程、立体化应急联动联控体系。
(四)消防安全工程
新建一批公共消防站,加强消防站布点薄弱区域的选址和建设,完成危旧消防站改建,扩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推进消防站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同步集约建设。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开展消防特种装备和区域装备评估,有针对性加强消防特种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结合智慧城市工程建设,应用物联网技术,整合各平台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成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
(五)安全生产网络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程
组织开展全市安全体验、安全教育、安全科普等场馆底数普查,面向社区居民、面向企业从业人员、面向青少年学生等,对相关功能进行梳理整合,推动形成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网络,开创安全共建共享格局。依托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推进安全生产移动在线宣传培训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建立“上海安全生产”移动新媒体公众平台。完善安全生产教材及宣传资料的网上推广机制。
(六)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根据“数据为中心”的设计理念,突出全市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系统的全面整合,依托本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推进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共享,综合形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依托本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数据迁移和系统移植开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云计算,加强安全生产数据挖掘和分析,增强安全综合监管智能决策能力,探索面向各区安全监管局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云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治安建设
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并适时研究修订。修订《港口经营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及涉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下空间、特种设备等配套规章制度。探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实施途径与法制保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日常执法监察实施分级分类调整和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度。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到2018年,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产业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职业病危害较重、安全性能不高的技术和产能淘汰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城市管网升级改造以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等配套产业政策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风险,提升特大型城市本质安全度。
(三)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队伍、装备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并纳入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要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拓宽安全生产监管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范畴,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补偿、奖励力度,推广并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范围。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加大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政府引导、保险辅助的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四)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加强社会监督
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群众工作法。组建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志愿者队伍、安全生产社会大众志愿者队伍。建成覆盖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的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网络,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运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建立安全信息个性化推送模式。加大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加强规划实施责任和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范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规划实施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落实有举措、推进有节点,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的阶段性评估。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组织实施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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