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15〕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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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5〕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及时向市重大办反馈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实事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评估工作并加强后续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


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一、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新增20家“长者照护之家”;新增5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新设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4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二、完成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完成12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为100个居民小区实施老旧消防设施专项改造,为500幢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增配消防设施,在全市每个小区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


三、完成47座道路下立交工程性改造,增设120座道路下立交积水监测点,增设40座道路下立交预警设施;完成中心城区9个路段的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四、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家政员登记注册制度,完成12万名家政员登记注册。


五、为全市法人和市民在线免费提供一次信用查询报告。


六、新增60所学校少年宫;扶持50所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开设200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


七、新增4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成“绿色账户”覆盖100万户,新增1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区域。


八、新增支持4家企业建设早餐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


九、新建和改建50片社区灯光运动场;在公园、公共绿地及大型居住社区等处新建50条百姓健身步道。


十、完成郊区县100个村庄改造;为1000户本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附件: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进度及负责部门、责任人


附件


201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进度及负责部门、责任人


一、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新增20家“长者照护之家”;新增5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新设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4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进一步缓解现有养老机构供需矛盾问题。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养老床位建设各项筹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1000张养老床位建设;第三季度完成2000张养老床位建设;第四季度完成4000张养老床位建设,并组织验收。该项目由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其中,市民政局责任人为蒋蕊副局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史家明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顾弟根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新增20家“长者照护之家”,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的全托式社区托养服务。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长者照护之家”各项筹备工作;第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完成10家“长者照护之家”建设;第四季度完成10家“长者照护之家”建设。该项目由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其中,市民政局责任人为蒋蕊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新增5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缓解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就医难”问题。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各项筹备工作;第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完成1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第四季度完成3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该项目由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政府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配合。其中,市民政局责任人为蒋蕊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责任人为吴乾渝副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为郑树忠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新设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重点满足独居、高龄、生活自理有困难老年群体的助餐需求。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各项筹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第三季度完成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第四季度完成3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并组织验收。该项目由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其中,市民政局责任人为高菊兰巡视员,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新建4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一系列日间照料服务。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筹备工作;第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完成1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第四季度完成3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由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其中,市民政局责任人为高菊兰巡视员,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二、完成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完成12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为100个居民小区实施老旧消防设施专项改造,为500幢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增配消防设施,在全市每个小区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


完成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重点对表前的进户线、低压分支箱、总熔丝箱、电能计量箱、电表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完成2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第二季度完成3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第三季度完成1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第四季度完成3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更新改造。该项目由市建设管理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市电力公司配合。其中,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王以中巡视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于福林副局长,市电力公司责任人为刘运龙副总经理。


完成1200台2000年以前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和评估技术规范,完成评估机构的确定;第二季度完成4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第三季度完成5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并开展中期考核;第四季度完成30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组织验收考核。该项目由市质量技监局、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其中,市质量技监局责任人为朱明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于福林副局长,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选择100个居民小区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改造,增设消防标识,更新修复老旧消防设施设备;选择500幢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为楼宇公用部位安装简易喷淋、警报装置等;在全市每个小区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要点;第二季度完成设计、采购、施工招投标等工作,各区(县)完成辖区30%居民小区的消防疏散演练任务;第三季度各区(县)完成辖区70%的居民小区老旧消防设施专项改造、15年以上房龄高层售后公房增配消防设施和居民小区的消防疏散演练任务;第四季度全部完成,组织开展验收。该项目由市消防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市建设管理委、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民防办配合。其中,市消防局责任人为顾金龙副局长,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裴晓副主任,市民政局责任人为李政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于福林副局长,市水务局责任人为陈远鸣副局长,市民防办责任人为周鸣放副主任,各区(县)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三、完成47座道路下立交工程性改造,增设120座道路下立交积水监测点,增设40座道路下立交预警设施;完成中心城区9个路段的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完成47座道路下立交工程性改造,增设120座道路下立交积水监测点,增设40座道路下立交预警设施,以进一步提升下立交防汛功能。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项目报批;第二季度推进项目招投标采购;第三季度完成工作量的50%;第四季度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并组织验收。该项目由市交通委负责,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建设管理委、市电力公司、上海铁路局配合。其中,市交通委责任人为戴晓坚副主任,市公安局责任人为陈臻副局长,市水务局责任人为刘晓涛副局长,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袁嘉蓉副主任,市电力公司责任人为陈道彪副总经理,上海铁路局责任人为侯文玉副局长。


完成中心城区9个路段的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包括复兴中路、宛平路、塘沽路、四川北路、山阴路、济宁路、通北路、华美路和新沪路等路段的道路积水改善。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施工前期手续和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工程量的30%;第三季度累计完成工程量的80%;第四季度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由市水务局负责,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水务局责任人为朱石清副局长,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四、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家政员登记注册制度,完成12万名家政员登记注册。


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帮助1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第二季度帮助3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第三季度帮助25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第四季度帮助15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为张岚副局长,团市委责任人为王宇副书记,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家政员登记注册制度,完成12万名家政员登记注册。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家政员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完成家政员登记注册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第二季度各区(县)启动家政员登记注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50%;第三季度完成工作任务的90%;第四季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并开展评估验收。该项目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口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妇联责任人为翁文磊副主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为张岚副局长,市人口办责任人为朱慧芬主任,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五、为全市法人和市民在线免费提供一次信用查询报告。


利用“法人一证通”平台,以“红、黄、绿”灯形式对自主选择参与的法人进行风险提示;开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APP,市民通过安装APP、在线申请并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以在线免费获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软硬件建设、系统调试等工作;第二季度启动面向法人和市民在线免费提供一次信用查询报告工作;第三季度全面推进项目;第四季度完成工作任务,开展评估验收。该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市公安局配合。其中,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人为邵志清副主任,市公安局责任人为朱慧芬副巡视员。


六、新增60所学校少年宫;扶持50所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开设200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


依托中小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修缮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新增60所学校少年宫,依靠教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部署建设任务,组织开展申报;第二季度确定新增学校少年宫名单,完善管理制度,修缮活动场地,充实辅导员队伍;第三季度利用暑期和新学期启动试运行工作,并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第四季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组织验收评估。该项目由市教委、市文明办负责,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教委责任人为贾炜副主任,市文明办责任人为姜鸣副主任,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扶持50所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新增或改扩建专用功能教室,添置为老服务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老年学校办学水平。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确定需扶持的50所老年学校名单,制订标准化配置规范;第二季度指导区县分批开展老年学校建设和改造,配置老年教育标准化设施设备;第三季度加强对学校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内涵建设指导,开展中期评估;第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开展评估验收。该项目由市教委负责,市民政局、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教委责任人为袁雯副主任,市民政局责任人为高菊兰巡视员,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开设200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在全市17个区县设立教学点,为小学生提供公益性暑期看护服务(以三周为一期,共开设两期)。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暑托班建设标准、课程内容等;第二季度开展暑托班项目招投标,审核各办班点软硬件资源,招募志愿者和学生,完成开班准备工作;第三季度开设暑托班,加强全过程管理;第四季度开展考核评估。该项目由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妇联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团市委责任人为刘刚副书记,市文明办责任人为姜鸣副主任,市教委责任人为高德毅副主任,市妇联责任人为刘琪副主席,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七、新增4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成“绿色账户”覆盖100万户,新增1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区域。


新增20万平方米屋顶绿化、15万平方米高架桥柱绿化、5万平方米垂直绿化,以及新增20万盆植物扮绿阳台,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培训计划;第二季度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30%;第三季度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70%;第四季度全部完成,开展考核评估。该项目由市绿化市容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方岩副局长,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邓建平副主任,市交通委责任人为戴晓坚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周强秘书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徐毅松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于福林副局长,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人为徐子瑛副主任,市国资委责任人为胡宏伟副主任,市教委责任人为李瑞阳巡视员,市商务委责任人为吴星宝副主任,市文明办责任人为宋慧副主任,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向社区居民发放绿色账户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干、湿垃圾分类获得积分,通过市场化手段募集各类公益服务资源,为市民绿色积分兑换提供保障,计划至2015年底,累积发放100万张;新增1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区域,实现全市有条件居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区(县)任务;第二季度累计完成全年计划的30%;第三季度累计完成全年计划的70%;第四季度全部完成,开展考核评估。该项目由市绿化市容局、市文明办、市妇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唐家富总工程师,市文明办责任人为宋慧副主任,市妇联责任人为刘琪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周强秘书长,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邓建平副主任,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人为原清海总工程师,市商务委责任人为刘敏副主任,市教委责任人为王平副主任,市科委责任人为马兴发副主任,市农委责任人为殷欧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责任人为江子浩高级法律专务,市政府新闻办责任人为徐威副主任,市财政局责任人为马正文副局长,市环保局责任人为吴启洲副局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史家明副局长,市旅游局责任人为张旗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于福林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人为顾振华副局长,市质量技监局责任人为沈伟民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八、新增支持4家企业建设早餐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


新增支持4家企业建设早餐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主要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生产设备、食品安全检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冷链配送系统等。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第二、三季度遴选企业,启动项目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第四季度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该项目由市商务委负责,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其中,市商务委责任人为吴星宝副主任,市环保局责任人为孙建巡视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人为顾振华副局长。


九、新建和改建50片社区灯光运动场;在公园、公共绿地及大型居住社区等处新建50条百姓健身步道。


新建和改建50片社区灯光运动场,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运动健身需求。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启动选址勘测工作;第二季度完成项目立项,全面开工建设;第三、四季度推进项目建设,年底竣工验收并向社会开放。该项目由市体育局负责,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体育局责任人为赵光圣副局长,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方岩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在公园、公共绿地及大型居住社区新建50条百姓健身步道。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启动百姓健身步道的选址勘测;第二季度完成项目立项,全面开工建设;第三、四季度推进项目建设,年底竣工验收并向社会开放。该项目由市体育局负责,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体育局责任人为赵光圣副局长,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方岩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十、完成郊区县100个村庄改造;为1000户本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完成郊区县100个村庄改造,主要开展村内道路改造、桥梁整修、水系环境整理、宅前屋后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启动建设;第三、四季度推进项目实施,年底竣工验收。该项目由市农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农委责任人为邵启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阮青副主任,市建设管理委责任人为倪蓉副主任,市水务局责任人为刘晓涛副局长,市交通委责任人为戴晓坚副主任,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为1000户本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第二季度开展筛选工作,审核确定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名单,完成招投标工作;第三季度完成项目设计,启动施工建设;第四季度完成工程验收考核。该项目由市残联负责,责任人为祝永康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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