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7〕8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7〕8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关于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在本市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着力推出一批实质性改革举措,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现就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依托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两大产业集群,发挥科技服务业的核心枢纽作用,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联盟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着力打造对标国际一流、服务国家双创、运营主体多元的科技服务业特色品牌,全面部署实施光启系列计划,加快构建“两化两高三融合”(协同创新联盟化、创新创业国际化,创新产业高端化、创新环境高效化,产智融合、产城融合、城网融合)的示范基地新格局。到2018年,基本建成高水平的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功能性支撑平台、体制机制突破、创新企业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到2020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的示范基地,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制度模式和经验,建立完善的双创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特色的创新创业发展之路。
二、主要任务
示范基地重点是建立双创发展新机制、强化双创政策新供给、拓展双创融资新渠道,构筑双创发展新格局,形成兼具空间布局承载、创新服务示范、创新要素集聚的创新创业新体系,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将双创引向深入。
(一)以科技服务业为枢纽,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科技服务业是引领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示范基地建设第一位任务,就是发挥科技服务业在科技创新中的经纪人、推广人、守门人作用。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形成对产业发展的强大支撑,提升经济发展能级。整合科技服务资源,面向漕河泾开发区等重点区域,提供一站式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支持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共享开放研发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实验设施等,构建开放式双创生态体系,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创客”“专业管理团队+创客”等创新创业孵化模式,鼓励传统孵化器探索“持股孵化”和“国际双向孵化”试点。
(二)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示范工程为引领,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照着做”与“自主改”并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再造和自我革新,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政府综合监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政务数据应用平台“四大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事中事后、条块联动、内外共享“四个一体化”,建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套标准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家门口、指尖上、一体化的政务服务。
(三)以“光启计划”为抓手,构建双创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徐汇“光启计划”配套系列政策,加强部门的协同联动,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举措,在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区域协同创新、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探索突破制约创新创业的瓶颈问题。完善财政资金综合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模式和路径,鼓励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平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
(四)以科技金融为支撑,拓宽投融资渠道
扩大创新创业投资规模,强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助力作用,构建适应创新创业需求的科技金融创新孵化联盟。建立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联动机制,开展创新创业企业“投贷保联动”试点,创新金融支持双创发展模式。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作用,推进创新创业“园区贷”融资试点,拓宽双创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服务,为双创企业提供便利化、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对接服务。
(五)以重大活动为依托,营造活跃的创新文化氛围
深化光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光启创新基地建设,创建徐汇区青少年科创中心。组织开展漕河泾国际科技创新嘉年华、枫林论坛、人工智能创新峰会等系列双创主题活动,推进与蓬皮杜艺术中心的展陈合作项目,举办全球水岸对话、上海西岸音乐节、上海西岸艺术设计博览会等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创业梦之星”“光启创客奖”等评选活动,树立创新创业标杆,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六)以“两极两带”为格局,建设双创载体空间
加强空间整体规划和区域统筹,构建“两极两带”创新创业空间布局。依托漕河泾开发区产业优势,打造漕开发信息技术产业创新极;利用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中山医院等生命科学研究和医疗机构资源,打造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创新极,促进创新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徐汇滨江功能重塑,打造以科技创新为主导,文化创意和创新金融融合发展的滨江创新创意带;推动轨道交通15号线沿线及周边区域存量载体改造、业态调整和路网建设,打造漕河泾-华泾创新创业带,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实现产城融合。加强与全市其他双创示范基地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形成协同共进新格局。
三、改革措施
对接落实科创中心建设,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以科技服务业为特色,围绕科技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制度瓶颈和政策障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示范基地集聚,确保双创政策措施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推动各项政策生根。
(一)建立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政府管理制度
1.支持示范基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放宽科创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徐汇区政府)
2.支持示范基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设立信用信息综合查询窗口,提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支持探索以信用为关键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建立事前差异化政务服务、事中监测预警服务、事后信用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构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用信息和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徐汇区政府)
3.支持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通关便利化制度,在示范基地内针对生物医药和集成电路等行业开展便捷通关试点,提高通关效率。探索创新药物审批绿色通道,在示范基地试点细胞免疫治疗等产品纳入药品管理。在示范基地试点推进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创新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委托生产(CMO)等新的产业组织模式发展。(责任单位: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徐汇区政府)
4.支持以城市更新促进科技创新,鼓励盘活“两极两带”范围内存量工业用地,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园区,在混合业态、开发强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深入推进漕河泾开发区东区双创实践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徐汇区政府)
(二)推进以科技服务业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以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落户为契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支持示范基地率先搭建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形成市场化的知识产权定价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金融办、徐汇区政府)
2.支持突破制约企业跨所有制、跨行业创新合作的限制,推进对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科研数据信息等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探索建立共性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服务平台,面向各类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初创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专业化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助力创新产品进入市场、走向国际。(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质量技监局、徐汇区政府)
3.支持在示范基地内推进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取消行政机关审批或者备案,对其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时限,并自主实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徐汇区政府)
4.支持建立科技经纪人制度,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提升科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委、徐汇区政府)
(三)完善系统多元的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
1.支持探索形成“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企业+政府+银行”的政策性融资服务模式,以市区两级政府风险共担、银行承担风险敞口、园区履行职能的模式,充分利用政府信用信息平台,使示范基地内更多企业能够获取无抵押低成本贷款,助力科技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徐汇区政府)
2.支持建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扩大商业银行试点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品种和范围。探索研究针对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事业部信贷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市财政局、徐汇区政府)
3.支持在沪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外股权投资业务,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境外投资并购,支持其与境外知名科技投资机构合作在沪组建国际科技创新基金、并购基金。大力吸引境内外创投机构和研发中心落户徐汇,吸引国有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国家海外创新投资基金落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徐汇区政府)
(四)深化多方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
1.推动跨界融合的创新活动,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基因工程等交叉融合领域,探索构建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网络。发展产业联盟类社会组织,促进企业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徐汇区政府)
2.鼓励支持漕河泾开发区与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发布科技创新指数,并承接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运营服务规范标准的编制,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服务规范和知识产权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徐汇区政府)
(五)探索助力创新创业发展的财税运行机制
1.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逐步实现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对接市级层面建立的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相关授权,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徐汇区政府)
2.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政策落地便利化举措。主动服务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办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转化递延纳税、股权奖励递延纳税等。针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徐汇区政府)
(六)健全积极有效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
1.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包括海外人才永久居留等在内的上海出入境便利服务试点。在示范基地开展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探索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徐汇区政府)
2.探索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的区内审批流程,充分发挥落户政策在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示范基地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人事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徐汇区政府)
3.支持对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探索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着力解决各类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问题。在徐汇滨江、漕河泾开发区等创新产业和人才集聚地区建设单位租赁房或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以及采取人才租房补贴等方式,解决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徐汇区政府)
4.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破除制约高素质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示范基地内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研人员双向流动。(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徐汇区政府)
5.鼓励高级科技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国际交流。放宽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合作交流活动因公出境的批次、公示、时限等限制,建立绿色审批通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委组织部、徐汇区政府)
四、重点工程
示范基地以人工智能和生命健康产业为突破,围绕科技服务业发展,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以重大科技平台为支撑,以国际化双创社区为载体,着力推进光启六大工程建设,形成创业能力强、创新成果多、双创氛围浓的示范基地建设的有效支撑。
(一)光启领航工程
打造一批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的产业集群。支持示范基地参与筹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服务支持安谋(ARM)人工智能生态联盟,争取上海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区落户徐汇,启动政务服务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项目。围绕创新药物、高端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提升枫林生命科学联盟能级,加快枫林国际创新中心等载体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生命健康龙头企业、创新机构,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二)光启聚力工程
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中科院三个卓越创新中心(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分子植物科学和分子细胞科学)、复旦大学脑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及华东理工大学诺贝尔科学家联合研究中心等建设,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加快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等研发和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利用,提高科技创新服务效率,提升创新聚合力。
(三)光启双创工程
优化一批创新创业街区和众创空间。推进微软加速器·上海、谷歌开发者社区创业孵化器、安创空间等创新机构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智能制造科技创业中心等建设,促进多层次双创主体加速成长,促进创新创业国际化。建设宜州路创新街、华鑫慧享城等创新创业街区,打造集聚创新孵化平台、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国际水准的“双创社区”。
(四)光启知识产权工程
提升一批知识产权平台。重点推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上海中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点、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项目,打造知识产权产业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五)光启人才工程
深化一批人才服务平台。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人才服务政策。推进徐汇滨江人才公寓等建设,落实人才安居工程,争取海外人才居住受理业务落地,吸引国际化高端人才。推进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与漕河泾开发区等人才基地联盟建设,搭建产学研项目对接、科研人才双向流动的有效平台,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
(六)光启保障工程
重点推进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建立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在徐汇区16个重点部门率先实现24个证照的互认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实现107个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快建设徐汇区诚信体系,建立覆盖3.8万户企业的“一户一档”企业信息库,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进跨部门联动检查和失信惩戒。支持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智慧城区运营服务平台和智慧管理平台等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立智慧城市建设产业联盟,推动政务、商务、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智慧型发展。建设徐汇区双创服务中心,就近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新增一批配套服务设施。推进西岸文化走廊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宜山路智能化特色街区、徐家汇体育公园更新等环境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徐汇滨江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完善交通、文体活动场所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加快田林路(下穿中环线地道)、武宣路(南宁路-石龙路)、华发路(老沪闵路-长华路)等区区对接道路、断头路建设,构建便捷互联的路网系统,形成助推双创基地发展的良好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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