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6〕6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11-10 20:25:54
沪府发〔2016〕6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在举世瞩目的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上海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以高昂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和精湛的运动技能,取得了3枚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打破一项世界纪录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上海增添了光彩。
为表彰在本届奥运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上海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运动员钟天使、许昕、黄雪辰,教练员聂玉弟“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给予运动员汤梦妮、范忆琳、毛艺、高磊、胡建关,教练员张晓蕾、潘峰,科研人员马国强记个人一等功;
三、给予运动员顾雪宋、陆滢、王仪涵、张灵、吴佳欣、徐超、齐玉红、黄冬艳、王歆艳、赵子涵、胡斌渊、范阳、秦晨路、赵丽娜,教练员崔登荣、葛伟青、邬伟培、丁继军,科研人员檀志宗、张鹏,管理人员王励勤、郭红生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再接再厉,勇攀体育高峰,为祖国和人民争取更大荣誉,续写中国体育新的辉煌。
希望全市体育健儿向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学习,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进一步提升上海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动群众体育普及,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以上述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科研管理等人员为榜样,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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