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5〕2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0 20:49:31
沪府发〔2015〕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0〕27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7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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