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5〕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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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5〕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4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联动处置能力,促进城市安全运行,取得了新的成效。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沪府办〔2013〕23号),市应急办组织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牵头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等65家单位进行了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浦东新区政府、闸北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局、市气象局、申通集团、市电力公司等10家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争取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大成绩。


希望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强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持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新路子,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为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和保障。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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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沪府办发,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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