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9〕7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7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坚持整体性设计。在国家统一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建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全市统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形成医院管理提升的动力机制。
坚持信息化支撑。加强市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关键数据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强化考核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2019年,在全市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四)考核范围。
全市各类三级公立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可自愿参加)。
二、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指标体系,制定《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综合、专科)》《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医)》(见附件),提升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医疗质量。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二)运营效率。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满意度评价。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2019年8月底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完成全市各类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三)落实满意度管理制度。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将调查结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
(四)建立市级考核信息系统。2019年6月底前,建立市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并与全国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2019年9月底前,全市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市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考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
(二)市级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牵头完成全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考核结果分析。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及时汇总各三级公立医院自查自评、市级考核和国家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系统分析各项考核指标情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指导各医院切实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督促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体现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市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牵头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监督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完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市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卫生健康(中医管理)、医保、组织部门共同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逐步破解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难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强化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为补充,促进公立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五)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协同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经验总结,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加强宣传引导,挖掘典型,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绩效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附件:1.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综合、专科)
2.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医)
附件1
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综合、专科)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说明 |
一、医疗质量 | (一) 功能 定位 | 1.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人次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急诊、健康体检者不计入)。 |
2.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向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 ||
3.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日间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总台次数×100%。 | ||
4.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 ||
5.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 ||
6.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 ||
7.特需医疗服务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特需医疗服务量/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100%,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100%。 | ||
(二) 质量 安全 | 8.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例数/同期出院的手术患者人数×100%。 | |
9.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人次数/同期I类切口手术台次数×100%。 | ||
10.单病种质量控制▲ | 定量 | 计算方法:符合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 ||
11.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数/同期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人次数×100%。 | ||
一、医疗质量 | (二) 质量 安全 | 12.大型医用设备维修保养及质量控制管理 | 定性 | 引导医院关注医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质量控制,配置合适维修人员和维修检测设备。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置合理维修人员和维修场地,涉及有毒有害作业应有合适的维修场所和有效防护;(2)制定急救、生命支持类等设备的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3)开展日常保养和维护,有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记录及设备管理部门对临床使用部门的监管、培训记录;(4)配置必备的检测和质量控制设备,医学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特别是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确保在用设备完好,有记录和标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
13.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临床检验项目中通过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项目数量。 | ||
14.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低风险组死亡例数/低风险组病例数×100%。 | ||
15.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全院已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总数/全院病房总数×100%。 | ||
(三) 合理 用药 | 16.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点评处方数/处方总数×100%。 | |
17.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 ||
18.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100%。 | ||
19.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同期出院总人次数×100%。 | ||
20.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100%。 | ||
2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标药品用量/同种药品用量×100%。 | ||
一、医疗质量 | (四) 服务 流程 | 22.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预约诊疗人次数/总诊疗人次数×100%(急诊人次数不计入)。 |
23.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至进入诊室前的等待时间。 | ||
24.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 | 定性 | 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 | ||
二、运营效率 | (五) 资源 效率 | 25.每名执业医师日均住院工作负担 | 定量 | 计算方法:全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365。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本年度人数+上-年度人数)/2。 |
26.每百张病床药师人数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总人数/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100。 | ||
(六) 收支 结构 | 27.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收入/医疗收入×100%。 | |
28.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门诊收入×100%。 | ||
29.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收入/医疗收入×100%。 | ||
30.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住院收入×100%。 | ||
31.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疗服务收入/医疗收入×100%。医疗服务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药事服务收入、护理收入。 | ||
32.辅助用药收入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辅助用药收入/药品总收入×100%。 | ||
33.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 | 定量 | 计算方法:人员支出/业务支出×100%。 | ||
34.万元收入能耗支出▲ | 定量 | 计算方法:年总能耗支出/年总收入×10000。总能耗为水、电、气、热等能耗折算为吨标煤后之和。 | ||
二、运营效率 | (六) 收支 结构 | 35.收支结余▲ | 定量 | 计算方法: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
36.资产负债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00%(反映负债合理性,引导医院避免盲目负债扩张或经营,降低医院运行潜在风险)。 | ||
(七) 费用 控制 | 37.医疗收入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100%。 | |
38.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门诊收入/门诊人次数。 | ||
39.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 ||
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出院患者住院费用/出院人次数。由于整体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使数据尽量可比,通过疾病严重程度(CMI)调整。 | ||
41.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 ||
二、运营效率 | (八) 经济 管理 | 42.全面预算管理 | 定性 | 计算方法:查阅文件资料。 |
43.规范设立总会计师 | 定性 | 计算方法:查阅文件资料。 | ||
三、持续发展 | (九) 人员 结构 | 44.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结构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数/全院同期医务人员总数×100%。 |
45.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的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在岗医师数/全院同期医师总数。 | ||
46.医护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医师总数/全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 | ||
(十) 人才 培养 | 47.医院接受其他医院(尤其是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内医院)进修并返回原医院独立工作人数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接受其他医院(尤其是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内医院)进修半年及以上并返回原医院独立工作人数/医院同期招收进修总人数×100%。 | |
48.医院住院医师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住院医师人数/同期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住院医师总人数×100%。 | ||
49.医院承担培养医学人才的工作成效 | 定量 | 计算方法:统计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的经费投入、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接受教育教学培训人次数、承担医学教育的人数和发表教学论文的数量。 | ||
(十一) 学科 建设 | 50.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51.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总金额/同期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十二) 信用 建设 | 52.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 定性 | 计算方法:按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进行评价。 | |
四、满意度评价 | (十三) 患者 满意度 | 53.门诊患者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
54.住院患者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 ||
(十四) 医务 人员 满意度 | 55.医务人员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分。 |
2.标记“▲”的26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其中15个指标自动生成,9个指标由财务年报表获取,2个指标由医院填报。
3.考核指标中的手术包括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完成的手术,不包括门诊手术。其中,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微创手术是指出院患者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的内科和外科腔镜手术、血管内和实质脏器的介入治疗。
5.四级手术以国家统一规定纳入监测的四级手术目录为准。
6.“特需医疗服务占比”按照两个计算公式,同时统计服务量与服务收入占比。
7.单病种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脑梗死、髋关节置换术、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围手术期预防感染、剖宫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等。
8.用于检查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进行统计。
9.“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用于医院自身纵向比较,不在医院之间比较。
10.辅助用药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品目为准。
11.“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根据各医院紧缺专业人才结构具体情况,按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五个类别分别计算占比。
12.科技成果转化总金额是指医院科研成果在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总数。
附件2
重庆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医)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说明 |
一、 医疗质量 | (一) 功能 定位 | 1.门诊中药处方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2.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3.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中应用中药饮片人次数/门诊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4.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中应用中药饮片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5.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中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总人次数(以挂号人次计)/门诊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6.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中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7.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8.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日间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总台次数×100%。 | ||
9.住院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中医治疗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手术患者围手术期应用中医治疗人次数/住院手术患者总人次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10.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向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 ||
一、 医疗质量 | (二) 质量 安全 | 11.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例数/同期出院的手术患者人数×100%。 |
12.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人次数/同期Ⅰ类切口手术台次数×100%。 | ||
13.理法方药使用一致的出院患者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理法方药使用一致的出院患者人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 ||
14.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数/同期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人次数×100%。 | ||
15.大型医用设备维修保养及质量控制管理 | 定性 | 引导医院关注医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质量控制,配置合适维修人员和维修检测设备。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置合理维修人员和维修场地,涉及有毒有害作业应有合适的维修场所和有效防护;(2)制定急救、生命支持类等设备的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3)开展日常保养和维护,有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记录及设备管理部门对临床使用部门的监管、培训记录;(4)配置必备的检测和质量控制设备,医学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特别是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确保在用设备完好,有记录和标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 ||
16.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临床检验项目中通过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项目数量。 | ||
17.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全院已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总数/全院病房总数×100%。 | ||
(三) 合理 用药 | 18.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点评处方数/处方总数×100%。 | |
19.点评中药处方占中药处方总数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点评中药处方数/中药处方总数×100%。 | ||
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 ||
一、 医疗质量 | (三) 合理 用药 | 21.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100%。 |
22.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同期出院总人次数×100%。 | ||
23.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100%。 | ||
2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标药品用量/同种药品用量×100%。 | ||
(四) 服务 流程 | 25.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预约诊疗人次数/总诊疗人次数×100%。(急诊人次数不计入)。 | |
26.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至进入诊室前的等待时间。 | ||
27.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 | 定性 | 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 | ||
二、 运营效率 | (五) 资源 效率 | 28.每名执业医师日均门诊工作负担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总人次数/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每年工作日数。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本年度人数+上一年度人数)/2。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29.每名执业医师日均住院工作负担 | 定量 | 计算方法:全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365。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本年度人数+上一年度人数)/2。 | ||
30.每百张病床药师人数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总人数/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100。 | ||
(六) 收支 结构 | 31.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门诊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32.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住院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二、 运营效率 | (六) 收支 结构 | 33.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疗服务收入/医疗收入×100%。医疗服务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药事服务收入、护理收入。 |
34.重点监控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收入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重点监控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收入/药品收入×100%。 | ||
35.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收入/药品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36.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药饮片收入/药品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37.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收入/药品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38.门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门诊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门诊医疗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39.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住院医疗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40.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 | 定量 | 计算方法:人员支出/业务支出×100%。 | ||
41.万元收入能耗支出▲ | 定量 | 计算方法:年总能耗支出/年总收入×10000。总能耗为水、电、气、热等能耗折算为吨标煤后之和。 | ||
42.收支结余▲ | 定量 | 计算方法: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 ||
43.资产负债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00%(反映负债合理性,引导医院避免盲目负债扩张或经营,降低医院运行潜在风险)。 | ||
二、 运营效率 | (七) 费用 控制 | 44.医疗收入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45.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门诊收入/门诊人次数。 | ||
46.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 ||
47.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出院患者住院费用/出院人次数。由于整体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使数据尽量可比,通过疾病严重程度(CMI)调整。 | ||
48.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 ||
(八) 经济 管理 | 49.全面预算管理 | 定性 | 计算方法:查阅文件资料。 | |
50.规范设立总会计师 | 定性 | 计算方法:查阅文件资料。 | ||
三、 持续发展 | (九) 人员 结构 | 51.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结构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数/全院同期医务人员总数×100%。 |
5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医院执业(助理)医师总人数×100%。 | ||
53.在岗的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医师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在岗医师数/全院同期医师总数。 | ||
三、 持续发展 | (九) 人员 结构 | 54.医护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医师总数/全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 |
55.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护理人员总数/全院同期护理人员总数。 | ||
(十) 人才 培养 | 56.医院接受其他医院(尤其是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内医院)进修并返回原医院独立工作人数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接受其他医院(尤其是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内医院)进修半年及以上并返回原医院独立工作人数/医院同期招收进修总人数×100%。 | |
57.医院住院医师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住院医师人数/同期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住院医师总人数×100%。 | ||
58.医院承担培养医学人才的工作成效 | 定量 | 计算方法:统计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的经费投入、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接受教育教学培训人次数、承担医学教育的人数、参加各级师承教育人数和发表教学论文的数量。 | ||
(十一)学科 建设 | 59.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60.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科研项目经费▲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61.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经费投入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投入经费总金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62.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金额 | 定量 | 计算方法:本年度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总金额/同期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
(十二)信用 建设 | 63.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 定性 | 计算方法:按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进行评价。 | |
四、 满意度评价 | (十三)患者 满意度 | 64.门诊患者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
65.住院患者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 ||
(十四)医务 人员 满意度 | 66.医务人员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分。 |
2.标记“▲”的34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其中13个指标自动生成,11个指标由财务年报表获取,10个指标由医院填报。
3.考核指标中的手术包括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完成的手术,不包括门诊手术。其中,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用于检查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进行统计。
5.“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用于医院自身纵向比较,不在医院之间比较。
6.重点监控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品目为准。
7.“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医师占比”根据各医院紧缺专业人才结构具体情况,按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四个类别分别计算占比。
8.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总金额是指医院中医药科研成果在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总数。
政策解读:
今年重庆三级公立医院将迎首次绩效考核 促进运转效率和医疗质量双提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