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9〕6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0:17: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6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原则,研究制定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ETC发展应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任务,倒排工期进度,加快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年底前顺利实现全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目标任务。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600余个覆盖全市高速公路的ETC门架系统、250余个收费站入口计重检测系统以及800余条ETC车道改造等工程建设,升级完善结算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软件系统,健全我市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和服务规范;完善全市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实现通行费“按元据实收费”和货车按车型收费;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12月底前实现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比例达到90%以上;开展部市系统联调联试,12月底前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


1.按照国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市《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市交通局负责,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按照实现ETC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2019年6月底前制定自由流门架、密钥、结算中心系统、收费车道、运行监控、入口治超、网络、信息安全等标准和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设计方案;7月底前编制详细施工图设计,形成具体工程建设方案。(市交通局负责)


3.梳理工程项目清单,倒排工期计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切实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和系统升级改造,确保2019年10月底实施完成。(市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4.加快我市收费结算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部市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保障2019年11月底开展全国联调联试。(市交通局负责)


5.完善我市营运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2019年12月中旬具备实现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市交通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配合)


6.重新构建重庆高速路网收费稽查体系,依托部省数据稽查平台,建立市内稽查系统,切实提高治理水平和能力。(市交通局负责)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


1.制定我市《高速公路ETC推广应用方案》,实现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比例达到90%以上。(市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研究ETC用户发展计划,深入居民小区、村社和企业,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切实推进ETC定向发行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市国资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配合)


3.研究ETC“零门槛”办理政策,切实推进高速公路收费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用户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OBU);简化办理流程,为用户提供多种选择账户绑定的服务,推出“先消费、后支付”的支付模式,推进机动车登记信息共享,开通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渠道,及时便捷提供通行费发票,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负责)


4.提供多渠道安装服务。加快推进区县ETC直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同时集中协调在商业银行、4S店、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ETC安装网点;组织开展车道发行、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银保监局负责)


5.分类指导推进单位用车ETC安装工作。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市交通局负责,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6.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研究完善我市ETC车辆通行优惠政策,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实现对通行我市行政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目标。鼓励发行机构采用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优惠。(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负责)


7.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在停车场、服务区、加油站等场所,在无车承运、旅游、电商、保险等领域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负责)


8.加大ETC推广应用宣传力度。开展“安装ETC,畅行高速公路”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宣传全社会广泛参与ETC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市交通局负责)


(三)加快完善我市收费政策调整。


1.根据交通运输部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开展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型(或轴型)收费的动态平衡测算,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我市货车按车型收费的通行费标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按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路线要求,高速公路实施分段计费收费,研究我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由“5元进制”调整为“按元据实收费”。(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对接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集中对我市“年票套餐优惠”、集装箱运输车优惠等地方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完善我市相应收费制度办法。(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我市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有序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二)加强协作配合。


按照国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细化我市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步调一致、行动一致,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三)强化资金支持。


统筹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采取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研究财政补助等资金支持方案,争取中央财政通过结构调整安排车辆购置税资金给予补助。(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四)强化风险管控。


1.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对正线外的设施,要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的综合利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2.强化工程逾期风险管控,创新机制、简化手续,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工程工期可控。(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强化工程技术风险管控,针对重庆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ETC门架选点,保障运行质量达标。(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强化工程管理风险管控,合理安排工期,统筹施工交通组织,并联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600余个ETC门架系统、250余个收费站入口计重检测系统以及800余条ETC车道改造项目建设。(市交通局负责)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1.研究制定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按照“转岗不下岗”原则,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系统后台服务、公路养护、提供社会就业等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和改革稳妥推进。(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2.研究制定人员安置维稳工作方案,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对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力做好舆情分析研判、热点回应等工作,有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让社会公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理解、愿支持”。(市政府新闻办、市交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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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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