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2019〕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13: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2019〕9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工作部署,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步行系统,根据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安排,依据《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专项规划》,结合我市自然山水人文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演绎城市年轮、传承城市人文、方便市民出行、丰富市民生活、彰显山水特色为出发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集“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为一体的“山城步道”网络,打造绿色出行便民道、山水游憩休闲道、乡愁记忆人文道、城市体验风景道,切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民生优先,以人为本。以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为出发点,贯通断头步道,修缮破损步道,注重人性化设计,倡导“公交+步行”方式出行,加强步道与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索道、客运码头、大型扶梯、特色渡口等各类公共交通和人口密集区域的交通联系,构建连续、安全、便捷的步行系统。
--生态优先,持续发展。依托自然本底,因地制宜,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筑牢生态屏障,注重可持续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做好山城步道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江四岸城市发展主轴”、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等专项工作的衔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创新机制,活化功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展产业业态,活化产业功能,积极引入同时具备山城步道建设管理与文化旅游策划管理为一体的专业化机构,参与山城步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三)工作目标。
在主城九区及两江新区范围内共规划布局60条“山城步道”,总长度约1207公里。其中,街巷步道31条467公里、滨江步道20条466公里、山林步道9条274公里。按照“一年有变化、两年出样板、三年响品牌”的工作步骤,以打造重庆特色步行系统的为总目标,近期重点推进市民出行需求最迫切、彰显山水特色最突出、串联历史文脉最厚重的步道,使其成为宜行、宜游、宜学、宜赏的山城步道,并以“山城故事”为传播途径,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
1.近期目标。2019-2022年,建设17条约353公里“山城步道”,其中,街巷步道11条、滨江步道3条、山林步道3条。
2019年,开工建设3条共65公里街巷步道、1条11公里滨江步道、1条30公里山林步道。
2020年,开工建设5条共76公里街巷步道、1条16公里滨江步道、1条75公里山林步道。
2021年,开工建设3条共29公里街巷步道、1条26公里滨江步道、1条25公里山林步道。
2.远期目标。建设其余43条约854公里“山城步道”,其中,街巷步道20条、滨江步道17条、山林步道6条。
二、近期主要任务
(一)打造山城特色的街巷步道。
1.完善老旧居住区功能。利用步道连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利用步道支线串联沿线老旧居住区,增加文化体育设施,改善老旧居住区出行环境,增强老旧居住区活力,推动金汤街、学田湾、弹子石等老旧居住区有机更新。
2.串联街巷历史人文资源。利用老旧街区梯坎、坡道、街巷,分别串联周公馆、法国领事馆旧址、重庆钢铁厂(重庆抗战兵器工业旧址群-钢铁厂迁建委员会生产车间旧址)、佛图关石刻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分别串联十八梯、白象街、李子坝、重钢、湖广会馆及东水门等多个传统风貌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探寻金碧流香、佛图夜雨、海棠烟雨等古巴渝十二景景色记忆。
3.培育街巷民宿与文创产业。盘活步道沿线低效用地和闲置的边角地,优先利用现有建筑,增加民宿功能、文化体验功能、休闲游憩功能、旅游服务功能等,鼓励发展“双创”产业,带动街巷步道沿线“微更新”“微改造”,让步道充满生机活力。重点探索推进山城巷、涂鸦街等38个民宿培育区域和鼓楼巷、川美后街等18个文创功能发展区域。
4.构建全时全域景观体系。利用重庆独特的地形特征,挖掘步道沿线视野开阔、风景优美的能观江、观山、观桥、观城的节点资源,形成动静结合的城市风貌眺望窗口。优化弹子石广场、南滨公园等28处眺望点,新建曾家岩、金汤广场等32处眺望点。
5.建设人防工程“凉道”。摸清步道沿线人防工程现状,在满足“平战结合”原则基础上,利用现状防空洞升级改造为人防工程“凉道”,促进防空洞转型利用。重点推进戴家巷人防工程等一批“凉道”项目建设。
(二)打造亲水观景的滨江步道。
1.融入“两江四岸”特色资源。结合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串联滨江沿线湾、沱、嘴、滩、岛等特色景观,增强与两江游码头等衔接,充分利用滨江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打造休闲健身、宜游宜赏、特色鲜明的滨江步道。
2.融入“清水绿岸”滨水空间。结合“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强化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增加滨江步道与自然岸线、湿地公园的有机衔接,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滨江步行空间,满足市民步行和休闲需求。
3.优化滨江步道竖向联系。加强滨江步道与城市腹地的步行联系,通过连通不同高程的步道,将滨江步道与人行道、街巷步道融为一体。加强滨江步道与跨江大桥的垂直联系,连通两岸滨江步行系统。
4.传承沿江(河)历史文脉。在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北碚老城、金刚碑等5处传统风貌区和历史文化街区,通过滨江步道,分别串联法国水师兵营、美丰银行旧址等40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长安精密仪器厂、江陵机器厂等工业遗产,探寻洪崖滴翠、龙门浩月、字水宵灯等古巴渝十二景景色记忆。
5.建设滨江观景开放平台。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在视野开阔处,打造山水城桥相融、富有山城特色的景观眺望空间,重点打造朝天门、东水门、千厮门、大剧院、弹子石码头等18处滨江观景活动开放空间,彰显城市山水特色。
(三)打造生态游憩的山林步道。
1.注重自然生态维育。尊重生态本底,顺应自然肌理,避让自然核心保护区,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原生环境、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历史人文资源的影响为原则,结合山林防火通道及疏林修复、裸土治理、矿坑修复等,以近自然的生态方式建设山林步道。
2.提升生态景观文化功能。挖掘利用现状自然景观资源,打造特色景观点,在缙云山、歌乐山片区,探寻缙岭云霞、歌乐灵音等古巴渝十二景景色记忆,升级利用及新增15处眺望点,提升沿线景观观赏、自然野趣、生态科普等,满足市民休闲游憩需求。
3.提升山林历史文化体验。串联南山-黄山传统风貌区、涂山及黄桷垭传统风貌区、山洞传统风貌区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性利用南山川黔古道(黄葛古道、清水溪古道)、歌乐山三百梯等现状古道,提升沿线文化体验、历史教育等功能。
4.转型利用林中建筑。在符合“四山”保护管控原则下,在不改变现状房屋功能和布局的前提下,对“四山”范围有条件的建筑进行活化改造,谋划布局南山民宿街、歌乐山山间民宿等12个民宿点,探索发展南山瓦罐窑、歌乐山山洞、凌云路等4个创新创业产业基地,探索利用中共中央西南局缙云山办公地遗址群打造西南大区历史展示馆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山城步道”特色品牌专项小组领导下,主城各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山城步道”建设和特色品牌策划宣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住房城乡建委是“山城步道”实施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区开展山城步道方案设计,协调推进、监督考核“山城步道”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山城步道”品牌宣传工作。
2.主城各区政府是“山城步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内“山城步道”的方案设计、建设用地落实、工程实施、建设效果评估等工作。
3.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主城区山城步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区针对具体实施步道项目开展详细设计,落实步道及沿线规划控制和用地保障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按照主城区“山城步道”规划方案,支持利用公园绿地建设“山城步道”,指导步道建设单位完善配套市政设施,监督步道运营单位加强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5.市文化旅游委负责按照“山城步道”品牌策划和宣传方案,强化“山城步道”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并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6.市人民防空办负责按照“山城步道”设计方案,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支持将现有防空洞转型利用。
7.市林业局负责按照“山城步道”设计方案,支持利用森林用地建设“山城步道”,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三)强化技术保障。
1.出台重庆市《街巷步道技术标准》《滨江步道技术标准》《山林步道技术标准》,对步道宽度、材质、色彩、标识、景观、小品、驿站等进行规范,营造协调的步行环境。
2.强化步道的系统性、连续性,步道宽度、坡度应满足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步道铺装宜采用生态、经济、渗透性强的材料,并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步道绿化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符合林荫道标准。完善步道无障碍设计,具备条件的可设置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
3.完善步道标识系统、环卫设施、照明设施、直饮水点、无障碍设施、遮阴避雨设施、文化屋、书屋等便民服务设施,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步行环境。建立山城步道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监控网络,完善应急救助机制,保障市民、游客的人身安全。
(四)落实建设资金。
主城各区政府要加大对山城步道建设的资金投入。“山城步道”项目纳入重庆市民生工程,市级财政资金给予专项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山城步道”的投资、建设、运维,探索将“山城步道”与沿线的公园绿地、民宿驿站、防空设施、户外广告等经营权整体打包经营模式。
(五)加强“山城步道”宣传。
从“山城故事”总体文化意象和“山水城人”四大分体意象共存的思路着手,深度挖掘步道背后的历史文化,开创“山城故事”系列,构筑起丰满的城市内涵。依托融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社交网站等媒体推广,建立山城步道推广宣传“云平台”,推动线上线下互联互动,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
(六)加强监督考核。
将“山城步道”建设工作纳入城市提升考核指标体系。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定期对“山城步道”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矛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加快推进。
附件: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近期重点任务
附件
重庆市主城区“山城步道”建设近期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区域位置 | 长度(公里) | 责任主体 |
建设周期:2019-2020年 | |||||
1 | 街巷步道 | 半山崖线步道 | 渝中区 沙坪坝区 | 29 | 渝中区政府 沙坪坝区政府 市城投集团 |
2 | 礼嘉步道 | 两江新区 | 16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3 | 花溪步道 | 巴南区 | 20 | 巴南区政府 | |
4 | 滨江步道 | 两江三桥步道 | 渝中区 江北区 南岸区 | 11 | 渝中区政府 江北区政府 南岸区政府 |
5 | 山林步道 | 歌乐山步道 | 沙坪坝区 | 30 | 沙坪坝区政府 |
小 计 | 106 | - | |||
建设周期:2020-2021年 | |||||
6 | 街巷步道 | 环城墙步道 | 渝中区 | 15 | 渝中区政府 |
7 | 沙磁步道 | 沙坪坝区 | 17 | 沙坪坝区政府 | |
8 | 鸿恩步道 | 江北区 渝北区 | 12 | 江北区政府 渝北区政府 | |
9 | 江北城步道 | 江北区 两江新区 | 10 | 江北区政府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10 | 重钢步道 | 大渡口区 | 22 | 大渡口区政府 | |
11 | 滨江步道 | 盘溪河步道 | 江北区 渝北区 | 16 | 江北区政府 渝北区政府 |
12 | 山林步道 | 南山步道 | 南岸区 | 75 | 南岸区政府 |
小 计 | 167 | - | |||
建设周期:2021-2022年 | |||||
13 | 街巷步道 | 西南大区步道 | 渝中区 | 8 | 渝中区政府 |
14 | 南滨步道 | 南岸区 | 17 | 南岸区政府 | |
15 | 黄桷坪步道 | 九龙坡区 | 4 | 九龙坡区政府 | |
16 | 滨江步道 | 北塘峡江步道 | 北碚区 | 26 | 北碚区政府 |
17 | 山林步道 | 缙云山步道 | 北碚区 | 25 | 北碚区政府 |
小 计 | 80 | - | |||
合 计 | 353 | - |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