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9〕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13:2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促进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潘毅琴  市政府副市长


          李明清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游贤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凌  凡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路  伟  市农业农村委主任


          刘  旗  市文化旅游委主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重庆市税务局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唐双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规划编制。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要求,按照“顶层设计、规划先行”和“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全市区域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布局、重点任务等,引导全市乡村旅游科学有序发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统筹协调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工作调研,总结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分析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问题,推广普遍适用的办法措施。


(三)指导示范创建。开展国家、市、区县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围绕建设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丰富乡村旅游活动、发展苗圃美丽经济、适应消费升级需要,指导政策制定、机制创新、规范管理、品牌培育,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四)制定行业准则。制定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促进产业标准化发展,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汇总需要研究的事项,提请研究审议。有关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充分协商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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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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