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9〕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19:4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吴存荣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罗  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残联、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通信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詹成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牵头抓好各专项工作落实。根据民生需求变化实际,建立分年度的开放式、滚动式推进机制,不断增强民生工作时效性。牵头做好民生行动计划年度考核工作。


(二)协调解决民生行动计划各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市民生重大政策。


(三)定期通报民生计划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汇总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适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有关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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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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