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2018〕15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28: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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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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