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2018〕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鲁渝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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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鲁渝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渝府办〔2018〕23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鲁渝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鲁渝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与山东省扶贫协作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入落实组织领导、人才交流、产业合作、资金使用、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鲁渝扶贫协作工作,助力我市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到2020年同山东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


紧扣我市脱贫攻坚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借力山东省特色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互利共赢,进一步深化鲁渝全方位合作,助推我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按计划全部脱贫摘帽,现有25.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乡村振兴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鲁渝扶贫协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认真组织实施协作计划。相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山东省的交流对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群策群力协作新格局。


坚持聚焦深贫,提高协作成效。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将帮扶残疾人脱贫纳入鲁渝扶贫协作范围。实行资金和政策倾斜,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提高扶贫协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优势互补,助力持续发展。深入挖掘资源、区位、产业、劳动力等优势,找准合作共贏的着力点和结合部,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先扶志,扶志必扶智”,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帮助和引导贫困人口实现光荣脱贫、勤劳致富。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合作。


把深化产业合作作为鲁渝扶贫协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吸引更多山东企业和个人来渝投资兴业。


1.突出重点合作领域。聚焦山东省特色产业优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注重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乡村旅游、中药材、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策划、筛选、储备一批产业合作项目,建立健全产业合作项目库。


2.加强企业交流合作。结合我市“八项行动计划”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通过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对接山东省企业考察团来渝对接洽谈,在商贸物流、旅游开发、电子商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把山东省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企业,落实好《关于支持鲁渝扶贫协作的若干政策》,吸引山东省企业来渝投资合作发展,做好项目签约、落地、运营等环节的服务工作。2018-2020年,力争每年在我市开展产业合作的山东省投资企业数、实际投资额、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和社会帮扶资金数均保持增长。


3.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搭建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构建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实施鲁渝“农超对接”,开展“鲁渝一家亲,山城好味道”活动,积极推动双方特色农产品展销直销,扩大我市贫困区县特色农产品进入山东市场份额。2018-2020年,力争我市每年销售至山东省的农副产品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


4.扩大文旅产业合作。加大贫困区县文化旅游线路开发和旅游资源推介力度,落实好对山东籍游客减免旅游景区门票等优惠政策,做好“山东人游重庆和重庆人游山东”系列活动。举办双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开展“齐鲁文化巴渝行”“巴渝文化山东行”等活动,加强双方文化产业协作,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共同挖掘文化资源,推广绣娘工坊经验,推进“非遗扶贫工坊”建设,支持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


5.探索建设山东产业园区。依托贫困区县现有园区,支持山东企业打造山东特色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借力山东现代农业优势,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会同山东省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二)深入推进劳务协作。


加强沟通对接,以劳动技能培训为重点,提高劳务输出和就地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劳务协作提质增效,协调推进贫困人口就业脱贫。


6.开展对口帮扶培训。根据我市需求,组织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山东省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18-2020年,配合山东省开展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1000人以上,重点对贫困村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通过他们带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高脱贫致富本领。


7.加强转移就业服务。搭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精准收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意愿和信息。组织参加各类招聘会,配合山东省企业遴选优质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2018-2020年,累计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到山东省就业,带动贫困人口3000人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收入水平。


8.兴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快推动深度贫困乡镇及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每个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乡镇及贫困村建成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增收脱贫。


(三)深入推进人才交流。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干部人才交流作为扶贫协作的重要智力支撑,在干部挂职锻炼、人才选派等方面加大力度,引领推动扶贫协作向高水平发展。


9.深入党政干部交流。2018-2020年选派3批优秀党政干部赴山东省挂职交流。其中2018年选派38名党政干部,2019-2020年,结合挂职干部选派工作实际,对挂职期满的干部进行轮换,原则上每年挂职干部人数不少于38名。配合山东省做好对我市贫困地区党政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选派。进一步加强教师、医务人员、农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不低于210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山东省学习交流,按照需求导向,接收一批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市开展帮扶工作。


11.加强山东挂职人员保障工作。做好山东省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制定加强山东省挂职干部人才管理服务的政策文件,为山东省挂职干部人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深入推进消费扶贫。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协作机制,积极引导我市机关单位带头消费扶贫,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通过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


12.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鲁渝扶贫协作范围,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引导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山东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与我市贫困区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13.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扶贫。积极支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将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工作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到贫困地区旅游,到贫困地区开展多种形式工会活动。


1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日,针对我市贫困区县策划相关活动,推广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在“全国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周”活动,发出消费扶贫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


(五)深入推进教育卫生事业合作。


依托鲁渝扶贫协作机制,强化教育互动,引导两地开展联合办学和师资联合培养,推动山东优质教学资源加大对我市贫困学生帮扶力度。深化医疗合作,通过结对帮扶、重点专科建设等方式,支持重庆贫困地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5.加大合作办学和教育扶贫力度。推动山东省高水平高校与我市高校建立学科交流、教师进修、学生共培等合作机制。发挥山东省高职、中职、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优势,与我市建立“分段制”联合培养机制,推进山东省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我市贫困区县职教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稳步扩大山东省高校在渝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山东省重点高校、重点专业在渝招生比例。探索设立山东省高校招生定向贫困专项,积极招录重庆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山东省高校就读。


16.推进贫困地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会同山东省在每个贫困区县选择1所区县级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集中援建资源,完善医疗设施配置,通过团队带团队、专家带骨干等方式,为我市培养一支高素质医疗和管理队伍,创建高水平等级医院,提高我市贫困地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贫困地区高发病、常见病防治,选择部分主要地区联合开展医学调查和巡查普查,加强卫生疾控中心或相关专科医院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光明行”等医疗服务队巡诊活动。


(六)深入推进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统筹,优化管理机制,聚焦深度贫困精准发力,着力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17.确保项目资金投向精准。80%以上帮扶资金向扶贫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和特色种植养殖、教育、卫生等重大民生工程倾斜。严格执行扶贫协作资金投向,支持山东省三级财政帮扶资金整合集中使用。要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实效,及时提出下一年度扶贫协作项目投资计划,确保扶贫协作项目当年开工,当年建设,早见成效。


18.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研究制定《鲁渝扶贫协作山东财政帮扶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积极做好帮扶项目实施的联系、协调、跟进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加强项目需求对接,按照与山东省帮扶资金额度1∶3的比例,建立投资总额15亿元的鲁渝扶贫协作滚动项目库。


(七)深入推进社会帮扶。


积极构建政府推动、社团组织参与的平台,加强双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与社团组织之间、社团组织之间互动对接,形成多渠道、高水平、宽领域的社会帮扶机制。


19.搭建社会帮扶平台。推进扶贫协作社会帮扶平台载体建设,及时提供社会帮扶信息资源需求,加强与山东省社会团体沟通协作,协同山东省做好社会援助工作,确保社会帮扶精准到位。


(八)深入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


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网络,主动积极开展对接活动,不断拓展经济、文化等领域合作,携手统筹做好各项扶贫协作工作,合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


20.深化结对关系。配合山东省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贫困区县全覆盖,并向贫困村延伸。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结对关系,积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结对帮扶网络。


21.深化对接活动。贫困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赴结对市(县)和对接部门1次,召开联席会议1次以上,研究推进具体扶贫协作帮扶事项。积极争取人力、财力、物力支持,认真做好结对共建、合作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结对共建作用。


(九)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以深化扶贫协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内涵,创新合作形式,拓展合作领域,在开放、生态、大数据智能化、旅游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


22.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充分发挥两地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口岸作用,依托水铁空开放口岸,推进市场一体化、信息一体化建设。支持济南、青岛、济宁、日照、潍坊等机场增开至重庆航线,推动开通烟台至巫山至重庆航线,促进两地商贸旅游共同发展。加大国际经贸合作力度,充分利用“智博会”“西洽会”“山东文博会”等平台,促进两省市举办国际大型会展有机互动、互促互进。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合作,引导两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智能化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技术转移。


23.加强新兴产业合作。推动两地在汽车制造、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高端装备领域协同合作,打造鲁渝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加强大数据生产、应用及高端产品制造等领域合作,共同开发芯片、先进传感器、云计算等关键技术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数据分析软件产品,共同建设一批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主动开展沟通对接,更加精准深化对口帮扶,更加有效加强交流合作,切实增强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二)完善协调机制。健全鲁渝两省市高层联席会议和党政领导定期互访机制,每年召开两次两省市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合作中重大事宜。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促进合作事项务实推进。联合开展工作调度,建立协作备选项目、台账系统和月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形成协调推进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认真对照国家对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重庆市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鲁渝扶贫协作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建立年度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逐项抓好推进落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扶贫协作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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