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1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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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贯彻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7月24日,我市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安排贯彻落实工作。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紧扣“放出活力和动力”,着力推进放权增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事项对应项目一律取消,下放事项及时承接到位。对全市所有审批和许可事项开展集中清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不符合上位法、不合规以及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实现应放尽放。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权力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向网上平台拓展,向“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延伸。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市审改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落实小微企业开户4个工作日限时办理,有序推进银行开户核准改备案。2018年年底前,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改革。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推行个体工商户承诺制税务登记注销,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年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实施即时办结。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制度,2018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38类产品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取证时间压缩至平均9个工作日;2019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一步压减至15类左右,让企业早开工、早达产。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2018年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平均5个工作日。(市工商局、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整合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全面落实国务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制定出台《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分阶段细化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一家牵头、多评合一、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积极推广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按项目类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加快推进水、电、气等领域改革,2018年年底前水电气办理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改进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抵押、转移等关联登记并案办理,2018年年底前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年底前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梳理形成我市实施措施和事项清单,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便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政策规定。2018年对部分区县政府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完善反价格垄断线索收集机制,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2018年在教育、殡葬、环保等行业查处一批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智慧口岸建设,3年内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口岸办、重庆海关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执行国家减税优惠政策。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落实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政策,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落实好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等政策。减少税收自由裁量权,加强涉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打击偷逃骗税、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优惠应享尽享。(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制定公布2018年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公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交通、物流、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大力整治“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机制,加强服务基层和小微企业的配套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小微贷款余额和户数的持续增长。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双创金融债,募集资金加大对“双创”企业和项目支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强服务收费信息公示,依法惩处不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物流通道建设步伐,研究多式联运一体化降费措施,持续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确保2018年移动数据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管出公平和秩序”,着力推进监管提能。


8.创新日常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完善随机抽查系统,推广全部门随机联查工作,优化抽查结果公示平台,2019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动海关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展,2018年除需现场即时处置的外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强化重点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电信诈骗、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重庆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信用监管。联动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基础的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承诺制”“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逢办必查、触发留痕、奖惩反馈”全过程管理。推动环保、交通、税务、水利、建筑、食品药品、海关等行业领域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创新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观察了解、跟踪研判,采取更为包容的审慎监管,形成既宽松包容又规范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制定《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按“行业+区域”两个维度,对40个产业投资行业明确准入政策。对互联网平台型即时递送、众包递送及无人机配送等新业态,纳入行业监管范畴,支持健康发展。加强“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依法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重庆银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凝聚综合监管。整合执法力量,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重点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好资源整合、队伍磨合、业务融合,有效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监管”,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整合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等涉企信息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依托监管大数据和网上平台,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机制,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标研究。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一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2019年年底前建成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缺陷产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靶向性。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积极作用,健全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市场监管。(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服出便利和品质”,着力推进服务创优。


12.推进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和服务资源,把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汇聚联通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的总枢纽和总门户,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联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三级四同”(市、区县、乡镇三级所有同类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完全一致)要求,制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同步上线运行。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交换和安全开放共享,满足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性政务需求。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机制,解决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认定使用难、跨区办理难问题。2018年年底前,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率达到90%以上。建成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在线支付、证件快递送达系统。建成“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服务平台,全市政务服务热线一体化运行。建设“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高频服务事项、群众办事堵点事项、相对简单审批事项等3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2019年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率达到100%。(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家保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服务创新主体,服务创新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研究制定《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引导全市众创空间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全方位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业激情。加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强化就业和技能服务,梳理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公共服务公平可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省际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2018年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区县全覆盖。2018年年底前跨省住院患者超过500人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将异地就医待遇享受人员范围扩大覆盖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断完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区县级医院。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加快重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持续加强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和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市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全面推行公证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重庆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家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各地各部门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在清单之外索要或变相要求提供证明。(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着力解决办事堵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2018年完成100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落实,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政府职转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2018年起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试评价,逐步调整完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解决办事难、创新难、维权难和人才缺等问题,强化涉企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尽责,亲力亲为抓改革,敢作敢为抓改革,做到改革事项亲自部署、工作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等职责,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能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锐意探索创新。立足直辖市特点,积极探索赋予区县更多自主权、强化承接能力建设,巩固和发挥扁平高效的体制优势,创造更多具有重庆特色、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各级各部门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示范推广。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保护改革的积极性,为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不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三)加强协同联动。要注重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对下放给基层的事项给予人、财、物等充分保障,对关联性强的改革事项“全链条”整体考虑,坚决防止纵向梗阻、横向脱节。各级各部门要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确保改革与立法相衔接。


(四)严格督查问效。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督查、全程跟进改革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推拖绕”等现象坚决问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更多倾听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成效的感受、对政策举措的意见,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书面报市政府职转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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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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