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11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
渝府办发〔2018〕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原国家工商总局、市政府《关于支持重庆建设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深化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加快推动我市西部创新中心和商标品牌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拉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总体要求,以促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有效运用、依法保护为主线,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商标品牌竞争力为目标,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加快培育一批代表重庆优势产业、区域特色和城市形象的商标品牌,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主体商标创造、保护、运用能力明显提升,商标品牌数量大幅增加,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0万件,地理标志达到280件,涉外商标达到8000件,其中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500件。市场主体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对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不断增强,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品牌在推动创新,促进我市经济、文化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显现,成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构建品牌培育服务体系。
1.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强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高商标审查能力和服务水平。研发商标图形检索智能化检索技术,提升商标审查效率。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赋予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更多服务发展的职能。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的规范化建设。鼓励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
2.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创造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打造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鼓励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等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
3.加快推动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品牌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加强商标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商标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
(二)统筹推进产业区域品牌建设。
1.提升制造业品牌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加强自主品牌培育。以打造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为目标,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引导制造业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使用管理体系,鼓励重点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重庆制造业品牌建设总体水平。
2.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深入挖掘各区县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支持和帮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建设。
3.促进服务业品牌发展。在大力推进传统服务业以商标品牌为核心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以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会展、广告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对生产的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
4.加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各区县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鼓励争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发挥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产业集群、地理标志产业区、商标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的品牌培育,促进品牌建设与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带动区域品牌经济发展。
(三)提升商标管理运用水平。
1.推进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充分发挥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功能,鼓励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解决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在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完善商标交易服务功能,规范商标交易市场秩序,提升商标交易规模,促进商标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商标闲置资源。
2.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有效运用。深入开展“商标富农”行动,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运用,强化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经验交流,提升地理标志商标的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成立地理标志产业协会,推动地理标志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开展地理标志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助推精准扶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支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拓展商标海外布局渠道。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标品牌合作项目、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和其他国际展会、博览会,拓展国际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扩大中国品牌国际影响。
(四)切实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1.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为重点,加强商标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2.加强商标执法协作。推动商标监管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健全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动建立西部五省市、长江经济带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区域合作机制。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
3.构建商标品牌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商标专用权保护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商标执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因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对商标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商标违法行为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专题活动,增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重庆商标品牌人才库和商标品牌专家顾问团。支持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开设商标品牌课程。建设商标品牌人才培训平台,培养商标品牌培育、运用、管理等专业人才,打造西部商标品牌人才高地。
(四)加强理论研究。依托重庆高校资源,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商标战略研究。设立商标品牌战略专家委员会,完善商标品牌战略决策咨询机制。支持建立商标品牌发展研究机构,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工作。
(五)加强财政保障。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定额定标、奖优扶强”的原则,建立商标奖励评审制度,对运用商标促进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商标权利人进行奖励。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区县实际加大对商标品牌的财政保障力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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