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1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42:0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府办发〔2018〕10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7月以来,我市境内长江、嘉陵江、涪江遭遇2012年以来最大过境洪水,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洪灾过后,多日连晴,高温持续,部分区县旱象初显,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根据气象预测,今年8月我市气温较常年偏高0.3-1℃,大部地区将出现10-15天的高温天气,洪旱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灾减灾救灾这根弦,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时排查排除隐患,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盯着抓、相关人员具体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水利、林业、国土房管、交通、农业、旅游等部门要派出工作组加强指导,确保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交通安全、农业减灾、旅游安全等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三、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监测,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分析预判,及时预报预警,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把握防灾减灾救灾主动权。要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监测预警机制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广播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切实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筑牢安全防线,对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森林火灾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等重点防范区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实施动态管理,实行专人盯守、每日研判,如遇重大水雨情,在日常检查巡查的基础上对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及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快速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受威胁严重区域的人员,要做到该转则转、该搬则搬,对重大隐患点该治则治,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五、扎实开展灾害应急应对。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墒情、森林火险等变化趋势,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防御预案体系,按照“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完善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措施,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和队伍的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确保能够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出击,第一时间抢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同时,要注重灾后救助安置,确保抢险救灾过程中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六、科学做好蓄水保水用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坚持防汛和抗旱两手抓、两不误,及时掌握雨水情、土壤墒情、工程蓄水、农情和城乡生活用水保障等情况,防止久旱之后的旱涝急转。要抓住有利天气时机,科学安排人工增雨,积极应对持续高温干旱。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完善城乡供水计划,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能蓄则蓄、应蓄尽蓄,千方百计保障高温伏旱期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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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重庆市, 渝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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