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8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2:56:5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


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8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重大民生工程,更是系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稳妥推进。实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必须做好各项基础条件保障。面对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还存在教师整体性缺编、结构性缺员、教学资源不均等不足,必须抓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快补齐短板,完善符合相关标准的软硬件基础条件,确保我市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二、抓好任务落实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是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组织、宣传、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公安、人力社保、保密、国资、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有关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成立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编制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项目建设、资金、编制等保障。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研究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教学硬件、软件条件提出的新要求,借鉴改革试点地区经验,认真研究预判,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有效发挥好教研、考试机构作用,为实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业水平考试将由市、区县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考试,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根据这项新增职能,加强考试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尽快适应新要求。


(四)强化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学校都有承担此项考试任务的义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科学预测普通高中新生人数,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要求,完成新的标准化考点建设,满足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年级学生就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要。加强标准化考点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配备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考试舆情和突发事件风险监测、研判和处理能力建设,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改善高中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各区县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人数、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含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条件要满足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要求。


(六)解决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问题。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安排,制定明确的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的时间表与路线图,降低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比例和超大规模学校数量。要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学校运转和课程改革需要。


(七)加强高中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区县政府要确保普通高中生师比达到国家标准(12.5∶1),认真解决教师整体缺编问题。针对选课选考可能出现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要提前谋划应对措施。要建立师资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确保高中课程改革和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年级新生在二年级能顺利实现“选课走读”教学。


(八)深化高中新课程改革。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国家规定要求做好课程开设、选修课程建设等工作。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实施方案,包括课程实施组织领导、课程实施管理、师资培训、教研工作和学校条件保障等,保证高一年级顺利实施改革。认真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高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九)加强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计划、改进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规范学校教学组织行为、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和加强职业生涯指导教育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十)抓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针对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认真做好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上传到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平台。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等活动,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督查及责任追究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各项任务,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是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过程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教委要组织专家组,适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反馈有关区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区县,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到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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