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认真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
人行重庆营管部负责统筹我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牵头建立重庆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小组,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由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明确有关单位各阶段目标任务,定期组织召开重庆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碰头会,通报进展情况,部署具体任务,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工作底数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近期和中期各阶段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摸底调查,为金融业综合统计各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做好准备;密切跟踪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实施进展,及时反馈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积极参与、主动支持人行重庆营管部组织开展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地方金融组织、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他新型金融机构统计框架调查研究。
三、开展创新探索,完善统计体系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人行重庆营管部统一安排协调下,加强对新机构、新业态、新工具等金融领域的统计探索。在贯彻落实各阶段目标任务过程中,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主管部门应全力配合人行重庆营管部,探索开展新金融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完善社会融资规模创新业务统计,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围绕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统计框架开展先行先试,为深入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积累经验、建言献策。
四、加强数据核查,提高数据质量
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建立数据评估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和来源,强化各种报表数据的衔接。要落实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五、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推进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全力推进全市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打造高素质金融统计人才队伍。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标准化、规范化、综合化的现代金融统计理念,为顺利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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