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8〕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扣主题开展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扣“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开展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针对人民群众身边的灾害风险,采取加强宣传教育、排查治理灾害隐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抓好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一)广覆盖开展宣传教育。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活动形式,进一步面向行业系统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村(居)民、中小学生、企业职工等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实现人员全覆盖。
(二)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开展针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疾病传染等灾害风险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宣传,确保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用。
(三)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注重加强应急科技知识普及,向社会公众开放消防、防震减灾、气象等科普教育设施和场所,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公众体验活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通过开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拍摄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以及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现场咨询、专家讲授、模拟演示、知识竞赛和摄影大赛等多种形式,从不同途径、方位、角度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注重风险防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2018年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防控机制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登记、分析、评估、防控等工作。强化风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推动风险数据共享、风险成果共用。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清单管理,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库,提出“一对一”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应急准备,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一)完善预案体系。按照“简化、实化、流程化、图解化”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突出抓好风险源、隐患点“一对一”预案编制,做到“一源一事一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重点针对城市内涝、暴雨洪灾、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重点风险源、隐患点,采取“六无”盲演、桌面演练等形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应急演练。
(三)加强综合保障。要坚持常备服务和购买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保障。要着力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公众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促进企业和城乡居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要按照《重庆市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要求,加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完善分级分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现场处置成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要明确任务,结合区域、行业实际,抓紧制定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要强化保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高质量开展。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2018年5月18日12∶00前将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报送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李洪;联系电话:89016617;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邮箱:yjzhc@cq.gov)。
附件:2018年市级层面全国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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