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2017〕3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西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重庆西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府办〔2017〕36号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重庆西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属地管理、统筹管理的原则,授权重庆火车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站管委会)负责重庆西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西站管委会管理范围为东至凤中路、南至南循环道、西至沿山路辅道、北至北循环道内除重庆火车西站运营设施外的区域(含九龙坡区部分辖区),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以及交通行政执法等市级部门和单位派驻沙坪坝区分支机构的管理范围相应调整。上述范围以外的重庆火车西站城市功能配套区域,按属地原则由所在行政区管理。
二、职能职责
西站管委会作为沙坪坝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绿化管理和养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以及依法实施的市政执法等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
(四)统筹协调信访维稳、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等管理工作;
(五)统筹协调社会事务管理,牵头组织民政救助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便民服务等综合服务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沙坪坝区政府要积极会同九龙坡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明确西站管委会管理范围的具体边界,实现管理范围无缝对接;厘清西站管委会与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关系,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具体管理权限,落实具体管理责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二)市级有关部门派驻沙坪坝区的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西站管委会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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