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7〕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1 05:15:4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建设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项目,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一)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制度体系日趋完善。颁布实施《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完善了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气象灾害防御、传染病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印发了预案管理、风险管理、物资储备、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避难场所管理、检查考核等文件。围绕突发事件防控处置各个环节,建立完善了预警响应、信息报送、快速反应、专家辅助、军地协同、社会动员、新闻发布、应急联动等机制。应急体系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防范应对能力切实增强。风险管理全面展开,逐步建立起集风险识别、登记、评估、控制、准备为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搭建“应急一张图”基础框架,部分风险隐患数据实现空间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累计编制应急预案14万余件。成功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演练。监测预警体系更趋完善,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级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建立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处置工作有力有序。

(四)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应急指挥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已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和互联互通。全市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形成,组建了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保障队伍、志愿者队伍和专家队伍,配备各类救援装备。基本建成以公路运输为主体,水路、铁路和航空运输为支撑的立体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网络。应急通信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区域应急中心建设扎实推进。规划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汛抗旱“泽渝工程”、安全生产“金安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五)值班值守更加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从市级到乡镇的三级应急值守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和信息直报机制,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顺利。

(六)科普宣教交流合作成效明显。建立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应急管理培训。编印《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文本和辅导读本、应急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积极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建立西部地区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渝黔、渝陕、渝湘、渝鄂、川渝等区域合作与应急联动。

过去五年是全市应急体系建设长足进步的五年,全市风险防控、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应急保障四大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顺利完成“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任务。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持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薄弱环节,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难得机遇。

(二)重庆战略地位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应急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为我市应急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突发事件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自然灾害隐患较多。大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等防治任务繁重,地震灾害不可忽视,植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外来生物入侵风险加大。事故灾难形势严峻。水陆交通安全隐患仍较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重化工等企业安全隐患仍不能完全消除,天然气、页岩气开采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城市火灾风险以及市政设施老化导致的事故隐患增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较高。发生各种输入性传染病的风险增大,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隐患增多,动物疫情传入风险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仍然存在。社会安全压力较大。

(四)突发事件处置难度不断增大。在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不断增强,相互转化的可能性更大,单一小事件可能酿成复杂的大问题。社会公众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期盼越来越强烈,对政府管控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处置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五)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应急管理机构还不健全。应急救援能力还有差距,缺乏专业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不完善。保障能力还需提高,应急物资配备不足。风险管理还需加强,监测预警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一些隐患治理难度较大。应急培训宣传方式单一、内容简单。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应急网络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织网底、强核心、促协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公共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各区县、各行业、各系统应急资源,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应急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坚持源头治理、夯实基础。将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至风险管理阶段,完善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风险隐患。坚持重心下移,应急资源进一步向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倾斜,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部门协同、军地协同、社会协同,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构建全民共建共治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预防和处置流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总结探索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丰富拓展防控应对手段,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组织健全、法规配套、机制完善、设施完备、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突发事件发生数量逐年下降,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全市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有效减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分类目标。

1.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全面推进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区县、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率100%。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形成。

2.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市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突发急性传染病处置体系基本健全,水陆空立体化医学救援网络基本形成。

3.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平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天地一体、互通共享的立体化应急通信服务保障网络基本形成;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受灾人口暂时避难需求。

4.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应急产业产值较快增长,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

5.跨区域应急合作进一步深化。基本建成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联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

6.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一)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

1.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分级分类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公共安全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2.建立健全区域风险管理、行业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三项机制,形成各级政府分级负责、政府部门牵头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履责、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村、社区、企业、工业园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防控、有预案、有演练、有保障,逐步实现全市突发事件风险网格化管理。

3.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编制全市及灾害频发易发区县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4.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监察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特种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和铁路运输、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及风险管控。

5.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水污染、饮用水水源污染、耕地污染、危险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完善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6.健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早期预防和及时发现能力,强化风险沟通。

7.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8.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金融、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性行业业务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二)提升城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1.按照安全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完善城乡综合防灾规划,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统筹推进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关键基础设施抗损毁和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

2.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程,加强隐患治理和抗震加固工作,提升安全性能。

3.实施《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针对我市人口分布、地形地貌、灾害特点,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及规划用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制定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文件,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加强三峡库区、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强化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应急调度协调,进一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和水安全保障能力。

5.加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机场和输变电线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冰冻、暴雨(雪)、雷电、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的能力。

6.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能力建设。

7.加强农牧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生产设施防灾标准,提升农牧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8.加强农村、山区特别是地震、塌方、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安全风险发布机制,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

9.严格落实企业生产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安全标准,科学规划布局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与装卸区域、油气输送管道;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依法整顿关闭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小煤矿、小金属非金属矿山、小烟花爆竹企业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1.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趋势会商制度,提高研判能力。

2.加强重点区域气象、水文、山洪灾害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生态、农业、交通和旅游等重点领域的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短时预报预警水平以及应对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暴雨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和其他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3.进一步完善地震台网,提升震情跟踪监视能力;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大力推进油气管线、大型石化企业、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设施地震紧急处置技术应用。

4.完善农林灾害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完善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健全出入境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5.加快推进森林火灾瞭望台和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火情监测、航空巡护及地面巡护能力。

6.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和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重点加强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7.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实现政府监管监察执法、企业在线监测和预警防控信息一体化,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能力。

8.加强全市主干公路网、铁路网、内河航道网、航空运输等交通安全信息监控能力建设,实现对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大客流监控和数据共享。

9.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预警措施,不断改进监测手段,健全风险评估和报告制度,推进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检测技术平台建设,提高及时发现和科学预警能力。

10.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提高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11.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基金等新兴市场领域监控,强化新兴金融业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优化跨市场数据交换平台的风险隐患识别与预警功能,确保全市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12.修订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发布工作业务运行基本规范。充分利用传统预警方式和新技术手段,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发布能力。强化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的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加强偏远山区预警信息传播和接收能力建设。

13.建设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有线电视传输网、无线广播网、通讯网等传输手段,实现对全市城镇社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的各类户外广播终端以及楼宇视频广播终端的覆盖。

(四)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

1.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鼓励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清单,形成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风险“一张图”,并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实时监控。

2.推进生命线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做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隧道、高架结构、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和管线、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运行使用的风险评估与安全监管。

3.积极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人民防空工程、城市应急水源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风险管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4.推行常态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管理单元,规范网格巡查标准化操作流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网格管理信息平台,强化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功能,及时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提高先期处置时效。

5.探索完善城市应急联动综合应急管理模式,加强城市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多部门联合协调行动能力,实现统一调度、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1.加快推进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四大区域应急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区域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完成全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期运行机制。按照“专兼结合、一队多能”要求,建设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加强通信等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进一步强化民兵应急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作用。

2.发展气象信息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地震灾情速报员等应急信息员队伍,加强综合性业务培训,鼓励“一员多职”,给予必要经费补助。

3.规范“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卫生应急综合示范社区”“平安社区”等创建工作,提高社区应急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核心应急救援突击力量建设

(一)强化应急救援突击力量建设。

1.健全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加强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明确救援人员配置及装备配备的标准。加强高科技含量的装备配置。强化队伍联合联动训练,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队伍协同应急作战能力。

2.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强化在巡逻执勤、应急处突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在各种特殊环境和复杂条件下遂行多样化、专业化应急救援任务能力。

(二)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全市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队,配备专家人才和特殊装备器材。依托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成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持续推进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分中心建设。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技战术训练演练,提高危险化学品泄漏检测、物质甄别、堵漏、灭火、防爆、输转、洗消等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水上应急救助和抢险打捞能力建设。强化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训练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支持社会企业配备水上应急救援设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加强水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船舶动态数据存储管理系统。

3.探索将铁路救援纳入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铁路与地方之间协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提升铁路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推动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建设,继续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加强区县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提升检测能力。

5.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紧急医学救援队两支地方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军地协作和信息共享。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启动国家级水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空中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建设国际医学紧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现场处置指导专家库,建设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救援队伍。

6.大力推进全市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确定一批食品安全应急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具有较强专业技术、风险应急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三、加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应急平台支撑能力。

1.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基础信息、地理信息、事件信息、模型、预案、知识、案例等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应急平台应用软件开发,提升应急平台智能辅助指挥决策等功能;加强基层应急平台终端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实现突发事件视频、图像、灾情等信息的快速报送。推进“互联网+”在应急平台中的应用。

2.加强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平台、交通运行管理平台、环境风险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市政应急指挥平台、山洪灾害预测预警平台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专业信息汇集、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

3.加强对区县应急平台的维护管理,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提升遂行任务的能力。

4.推进以“天地图”为基础的应急信息资源“一张图”建设。制定相关应急信息资源目录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发应急地理信息可视化展示系统,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数据交换、维护、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对基础地理信息和专业部门的风险隐患、防护目标、队伍、物资等数据进行空间化整合,完善“应急一张图”建设。

(二)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1.推进卫星地面站系统建设。构建覆盖我市全境、卫星资源容量充裕的应急卫星通信系统,统筹使用卫星资源,提升卫星应急通信服务保障能力与集约化水平。

2.加强公众通信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加强重要的通信节点和光缆防护,对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的通信设备加强抗震防护,对杆路等光缆配套设施进行加固,对重点保障站点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配套电源进行加固改造,提升通信网络在突发事件下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3.完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装备配置,配备现场指挥调度便携移动终端,满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灾情采集、信息共享、指挥调度等业务需要。

4.推动突发事件现场多种通信保障手段互联互通,做好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规划研究,规范无线电管理工作,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动态数据库,实现储备物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政府储备商品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储备品类、数量和仓储布局。

2.探索依托现有设施,在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的地区,建设或认证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逐步实现仓储资源、应急物资的整合、共建共享和快捷调运。

3.探索利用商业保险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机制,推动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保险产品创新。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政府购买、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鼓励企业充实商业库存,完善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制度。

4.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布局,改善仓储条件,推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分库提档升级。健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等卫生应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启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

5.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加强城市防洪、排水防涝、生命线系统抢修、市政抢险、应急供电、楼宇消防、应急供水、生活保障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结合各区县风险和灾情特点,补充储备品种、增加储备数量。

(四)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1.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应急运力储备和紧急调度机制。完善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交通管制与疏导,提高因灾毁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

2.依托军队、武警、通用航空企业等空运资源,建立航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升人员物资紧急运输能力。

3.研究探索航空运输能力社会化储备机制,通过委托代建、能力共建、购买服务、保险覆盖等方式,支持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增加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直升机、固定翼飞机、无人机及相关专业设备,发挥其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领域的作用。

4.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依托全市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建设网络化、立体化应急物流运输系统。加强应急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流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应急物流调控能力。

四、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建设

(一)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开展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救援能力专业培训;强化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身边风险隐患识别活动,免费发放应急知识手册。

2.创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基地,加强公众逃生疏散、自救互救演练以及自救互救等应急技能培训;推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定期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群众性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学生、员工、居民接受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居民根据实际条件配备简易应急装备、设备。

3.依托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应急培训演练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游乐体验设施等现有科普及教育培训等设施,建设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

4.依托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和科普中国服务云等资源,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建设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

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鼓励文化部门、影视制作机构、各类媒体制作发行与应急管理有关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全方位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常识,提高公众安全应急文化素质。

6.根据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常见突发事件的特点,确定宣传内容,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偏远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

(二)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1.鼓励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支持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建立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搭建协作服务平台等形式,依托相关企业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的相关队伍并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2.鼓励发展应急管理社会中介服务。建立由行业协会、安全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监测治理、管理咨询、应急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活动;支持创办专业化应急管理服务企业。

3.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在普及公众应急理念、开展应急志愿服务、整合全市社会志愿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技能培训与管理,鼓励发展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提升我市应急志愿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4.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甄别、处置、反馈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依托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机制,调度应急力量更加高效、快捷。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5.研究开展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和各类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加强市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编撰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系列教材,建立应急管理师资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一批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创新课题,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理论引领能力。

2.完善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面向应急管理重大需求,加强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评估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科技支撑条件平台能力建设。

3.加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开展综合应急技术装备、智能应急等重点方向的科技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

(四)大力推进应急产业健康发展。

1.研究制定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生产应急产品,发展应急产业。

2.积极推动应急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引导市内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培养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搭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

3.制定应急产业发展培育计划,把应急产业纳入全市工业及相关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做好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基地布局、重点项目策划和专业招商引资。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相关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应急产业研发、设计、生产等全产业链模式。鼓励一批高技术企业重点开展监测预警类、应急救援装备类等应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4.加强应急产业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展览、论坛和专题宣传片等形式,交流推介应急产品和服务。

5.积极发展应急产业联盟等社团组织,强化行业自律。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1.推动制定全市水上应急救援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度,构建较为完备的应急管理法制框架体系,提高法规之间衔接的紧密度和一致性,提高操作性和实用性。狠抓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政府有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必要时可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法治思维,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构建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着力加强应急标识、风险隐患识别评估、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物资储备、应急通信、应急平台、应急演练等相关标准研制。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实施应用,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应急技术装备标准化。探索“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政务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确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建设完成时限,实现全市政务值班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固化、管理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进一步落实“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政府应急办的应急法治建设、规划与预案编制,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宣教培训与演练,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职能。加强区县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城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能。规范设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

2.完善信息报告、预警行动、现场处置等各项工作程序。修编现场处置手册,进一步规范现场处置尤其是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流程,规范抢险救援、医疗救援、交通管制、通讯联络、治安维稳等各项措施,提升现场处置效率。完善现场指挥长制度,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强化指挥能力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3.强化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继续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内容,各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开设应急管理专题课程。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1.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升级政府值班系统,建立“政府+传统媒体+互联网”信息采集三通道,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依托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延伸工作触角,增强一线信息抓取能力。逐步增加图片、视频信息,增强信息直观性。

2.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区域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区域内应急资源,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巩固深化区域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川渝应急联动等省际合作。推进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建设。

3.加强应急新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工作体系。建设一支专业的应急新闻记者队伍,提升应急报道的专业化水平。

4.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及时、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加强领导干部和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能力培训,增强信息发布人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专家解读机制。

5.规范恢复重建机制。加强灾害损失评估,完善评估标准和流程。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计划,修复基础设施,组织实施救助补偿、生活安置、倒房重建等工作。

6.建立应急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

7.健全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财政应急保障效率;探索应急资源征用补偿机制,鼓励发展应急保理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应急体系项目建设。

8.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拓宽灾害风险救助渠道,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在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加强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保障。指导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防。

9.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修订《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加快制定区域联合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情况优化应急预案,区县、市级部门按“实化、简化、流程化、图表化”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加强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2.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估标准和流程,规范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公开与备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预案评估修编。

3.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辅助决策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中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

4.强化应急演练。拓宽应急演练场景构建思路,广泛开展盲演、无脚本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练,增强应急演练实战性。把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多发易发常发突发事件作为演练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基层组织以及重点单位、重要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演练,加强演练后评估工作。
 


第四章  重点项目



根据主要建设任务,确定以下12个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应急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注重总体设计,在制度体系建设、预案修编演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风险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决策部署,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牵头单位、负责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一级抓一级,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责任到人。

二、做好规划衔接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在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方面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同时,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十三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建设与投资计划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保障资金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成后需由政府安排日常运行和维护资金的,按预算管理规定申请办理。要创新资金筹集渠道,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应急体系建设,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四、抓好督查评估

市政府应急办要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对规划目标开展监测分析,及时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并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务实推进。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中期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在规划实施期满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总结评估。各区县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72095.html

本文关键词: 渝府办发, 重庆市, 突发事件, 应急, 体系, 建设, 十三五, 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