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11-12 04:20:2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


渝府办发〔2017〕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分享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海量分散化闲置资源,连接、配置最优供需资源的信息经济新形态。为顺应全球分享经济发展趋势,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和发展生产、创新、生活领域分享经济,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对于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开放包容、改革创新、供需协同、集约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海量、分散、闲置的各类资源通过网络整合、流动和利用。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促进供需有效匹配,做优存量,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分享经济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引擎。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分享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支撑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动力,重庆成为全国领先的分享经济高地。


--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建成10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分享经济平台,培育20个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分享经济企业,形成8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分享经济产业基地。


--生产、创新、生活领域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5%,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接入分享经济平台并对社会开放,实现1000名以上紧缺人才与企业合作。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全社会对分享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入,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二、重点领域


(三)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分享。一是加快推进生产能力分享工程。以制造产能、科技仪器、信息基础设施、社会物流等“生产能力分享”示范工程为突破口,实现生产制造、检测试验、维修维护、工业设计等服务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产业链协作与本地配套,搭建符合重庆产业特色的生产能力分享服务体系,打造以重庆为核心面向全国的生产能力整合分享生态圈,助推制造企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转型升级。二是引进发展生产能力分享关键平台。以发展先进适用的关键平台为目标,与国家“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专项联动,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制造资源、服务资源、关键设备、科学仪器、物流服务分享平台,实现个性化定制,促进制造业服务化。三是鼓励发展生产能力分享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现代制造集成系统等新技术支撑的企业间业务协作、外协外包、众包生产、按时计费、柔性定制等生产能力分享新型服务业务。鼓励研发、设计、生产、采购、监测、物流、销售等供应链全流程的创新整合,提供高效率、高可靠性、低成本的生产服务体系和生态圈,形成融合创新的新业态。发展能源、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生产设备、生产线等围绕生产能力分享的服务业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等)


(四)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分享。一是全力推进创新资源分享工程。进一步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专项,重点发展紧缺人才等创新资源分享工程。围绕科研仪器、高层次人才等稀缺要素,面向世界整合资源,构建协同创新、共享成果的创新资源汇聚高地。二是不断完善创新资源分享运营服务体系。围绕创新资源分享的内容需求,鼓励大型信息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建立创新资源开放清单,打造政府支持、企业帮扶、个人互助的创新资源众扶生态体系;以实现创新资源无缝对接为目标,深化科技管理机制改革,推动完善创新资源分享法律法规、柔性人才政策等。三是着力打造特色创新资源分享示范基地。构建以大众创新创业为载体、“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资源为主体的分享经济示范基地,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解决区域创新资源分散、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服务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等)


(五)积极促进生活服务分享。一是稳步推进生活服务分享工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商务流通、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稳步推进生活服务分享经济的发展,促进民生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鼓励行业应用软件和平台开发应用。支持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企业研究、开发面向商务流通、教育等领域的新型应用软件和平台,鼓励发展可穿戴设备、触摸式服务终端、虚拟现实装备等融合性智慧终端的普及和应用,推进行业应用的平台化、智能化、高端化。三是着力完善生活服务分享监管机制。针对商务流通、教育等重点生活服务领域,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以技术驱动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业态创新,促进政府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释放市场潜力和活力;规范创新企业行为,防范生活服务分享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公共数据安全等偶然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商务委、市网信办等)


三、推进实施重点分享工程


(六)产能设备分享工程。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业优势,加快推进第三方、自建等互联网产能设备分享平台建设,创新推进工业企业优化产能行动。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建设国内领先的一体化产能分享平台,支持制造业行业龙头企业以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生产力租赁等多种金融和经营手段,积极分享优势生产设备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能利用率。以机械加工、电子制造、非金属制造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对企业(B2B)、消费者对企业(C2B)等针对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生产制造网络分享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面向制造企业的设计、制造、检测、试验、维修、仿真、认证等专业服务搜索、供需对接和外包服务的线下执行,以线上到线下(O2O)模式实现工业服务的分享,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支持智能样机创新中心等市内智能制造公共生产能力分享平台面向全国提供智能硬件和物联网资源的技术咨询与支持、工程研发、专项资源对接等分享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等)


(七)科研仪器分享工程。建设统一开放的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已有科技资源,建立集科技仪器共享、科研人才与服务共享、科研咨询与合作开发项目等内容服务共享为一体的新型科技仪器分享新模式。拓展、深化与国内外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合作关系,建设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方式,鼓励通过“科技创新券”等模式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开放分享大型科技仪器、实验室环境、检验检测能力等软硬件资源。(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八)紧缺人才分享工程。加快“虚拟人才”模式的互联网紧缺人才分享平台建设,依托柔性人才政策,整合国内外高端人才,打造跨区域、跨部门、远近结合的人才分享体系。支持新型兼职、人才众包等分享模式发展,重点围绕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材料工业、电子信息业、能源工业等领域,整合各行业人才资源,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环节推进紧缺人才共享。鼓励科研院所、重点院校加强对口合作,依托人才分享平台在线发布、双向匹配紧缺人才供需信息,推动高校科研力量和专业紧缺人才的分享。(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教委等)


(九)知识技能分享工程。支持企业加快打造国际国内领先的知识技能服务众包平台。支持知识技能分享应用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的同时,拓展知识产权、财税、工程、印刷等线下配套服务。支持建设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孵化平台,采用“重庆注册、异地办公”的O2O模式,实现全国乃至全球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商和人才高度聚集。积极引进知名第三方专业技能分享平台,鼓励家政、厨师、房屋评估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互联网方式实现知识技能的线上、线下分享。构建“大平台+小企业”的未来市场组织新形态。鼓励中小微企业、个人承接多品类众包任务,促进知识技能资源的末端整合。(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委等)


(十)教育分享工程。引进知名高等教育分享平台,整合高等院校、企业专家、知名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在线共享。大力支持高校利用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模式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建立集在线培训、职业教育、知识分享、就业辅导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共享平台。大力支持教育分享平台、在线教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孵化基地及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开展合作,打造多层次、多品类的教育资源分享生态圈。(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等)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务实推进,确保组织有序、指导有方、协调有力。市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影响分享经济发展的瓶颈难题和制约因素,以开放宽容态度抓紧制定可操作、能落实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及时做好总结评估。组织开展全市分享经济项目、产业基地的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分享经济重点项目滚动库。挖掘并引进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分享服务平台,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将分享经济纳入互联网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分享经济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等)


(十二)优化发展环境。制定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分享经济的发展推广创造有利条件,适时出台《重庆市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打造包容开放的分享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分享经济平台业务有序、分批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建立分享经济负面清单,制定并动态调整分享经济禁止类、限制类负面清单目录,放宽市场准入。推行约谈制度,打造分享经济柔性监管环境。大力宣传分享消费理念,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培育分享文化。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行业企业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先行先试。通过“创新券”“服务券”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推行分享经济平台的门槛。落实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重庆需求建立分享经济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等)


(十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分享经济企业组建信用自律组织,开展分享平台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平台与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互动,促进双方信用信息共享。研究制定向分享经济平台开放电子化犯罪记录等相关信用信息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将分享经济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和欺诈记录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目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支持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公司在条件成熟的分享经济领域构建用户信用评级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等)


(十四)创新技术支撑手段。着力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应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升分享经济平台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管理、重点行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带动分享经济快速渗透到各领域。推动政府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发展改革、人力社保、工商、卫生计生、消防等部门民生服务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利用,为分享经济运营过程中的资质审核、经营许可、劳动保障等环节提供便利化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


(十五)完善投融资体系。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基金(PE)等投资机构加大对我市分享经济项目投资力度,满足分享经济不同类别及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需求。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企业圈融资等创新实践,引导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并购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适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简化贷款手续,适度降低小微分享经济企业贷款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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