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1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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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7〕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2500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我市春运新形势新特点


(一)运输需求稳步增长,出行结构持续调整。


初步预测,我市春运期间不包含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市旅客发送量将达到5120万人次,比2016年增长1%。其中:道路4015万人次,下降1.8%;铁路760万人次,增长15%;民航225万人次,增长8%;水运120万人次,增长11%。随着成渝高铁、渝万高铁建成通车,以及居民消费能力的增长,道路运输客流继续向铁路、民航分流;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使得道路运输中社会车辆出行的比例上升;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将是春运保障重点。


(二)节前客流相互叠加,中短途客流增大。


2017年春运比2016年春运提前11天,是近5年来最早的春运。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等相互叠加,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的特点。此外,今年中短途客流增量较大,特别是渝万高铁开通后,高铁站点所在区县与周边区县、乡镇的中短途运输,将成为今年道路客流的增长点。


(三)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长,重点物资保障压力较大。


今年底前,江津至綦江、酉阳至贵州沿河、丰都至忠县、忠县至万州、梁平至忠县、秀山至松桃等6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高速路网结构,改善了出行条件。今年春节假期,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预计路网交通流量同比上升10%,保畅难度加大。今冬明春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显著增长,既要满足旅客运输需要,又要兼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压力较大,特别是三峡船闸自2017年2月2日开始进行为期40天的检修,将对我市物资运输造成较大影响。


(四)天气不确定因素多,安全风险隐患增加。


受大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及部分航班延误或取消,由此造成旅客积压;渝东北、渝东南等高海拔区域受冰雪天气影响,对安全保畅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客流、大交通流和恶劣天气造成交通运输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安全压力尤为突出。


二、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深化对春运工作的认识。


春运工作关系全市3000多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二)健全完善春运工作机制。


市交委要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的春运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监测分析和工作会商,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关心慰问运输行业职工,做好运输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运力组织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特点,加强客流预测分析,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强化铁路、公路、民航、水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增强协调性与互补性;千方百计挖潜扩能,增加车次、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道路运输部门要针对江津至綦江等6条新开通高速公路,强化运力的调度组织,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准备充足运力,加大长途正班车发车密度,并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调机动运力,适时开行省际和区县间的直达客运班线,避免高峰期旅客压站;强化道路与铁路的接续接驳,有针对性地加强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夜间中短途旅客疏运,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做好运力储备和运输服务衔接工作,发挥道路客运“门到门”优势。合理组织包车运力,满足团体旅客出行需求;加强农村客运的组织管理,增强农村赶集和大型集会时的运力保障;加强联网售票、网上售票、自助售票管理,及时检查维护售票设备及网络,保障群众顺利购票。


铁路部门要结合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订票情况,采取开行专列、增开临时客车等方式,全力满足旅客运输需要;要根据渝万高铁通车后的客流情况,适时优化列车班次和运行时刻。在抓好重点干线、重点车站旅客运输和满足短途沿线区间群众乘车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货物及时运输。


民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做好热点航线的加班和包机工作,细化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运力储备;针对极端天气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全力做好滞留旅客的情绪疏导和后勤保障工作。


水运部门要根据区间和短途客流变化情况,及时安排加班运力,科学增加客船定额,防止旅客压港,同时做好长江干线跨省旅客运输工作。针对三峡船闸检查情况,要加强与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努力降低对我市水路货物运输的影响。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中地点的运力调度工作,重点加强重庆北站、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与公交、轨道、出租车的协调衔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中转换乘,及时疏运旅客。


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流的变化情况,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流的重点监控工作,主动与道路运输部门沟通衔接,并通过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和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组织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部门、快递企业要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四、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从紧压实安全责任。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运输安全源头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轮船、飞机)。组织对参与春运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有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与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与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严格考核驾驶员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


(三)从严开展安全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监督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安检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客运站场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要抓好渝万高铁等新开通线路和新投入机车车辆的管理,加强行车设备维护和实时监控,强化春运人员岗前培训,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水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航行和作业的要求,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民航企业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确保飞行安全。


(五)从快补齐管理短板。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五、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路线,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二)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投入运行。


(三)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有关部门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模,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组织救助,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妥善安置车站、机场、码头滞留的旅客,做好短时延误旅客的解释安抚工作。


六、持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一)完善售票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遏制恶意抢票与倒票行为,维护正常的售票秩序。继续提供邮政代售点售票、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二)强化信息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


(三)优化乘车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车船卫生水平,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客运站、码头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尤其要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给予重点照顾。


(四)加强畅通保障。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路网监测,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保证路网运行畅通。水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好重点水域客滚(船)准点发班制度,不断提升客滚(船)运输便捷性。铁路部门要在重点火车站设立集验证、安检、检票和乘车服务于一体的“绿色通道”,方便乘车时间紧张的旅客快速进站。民航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航班延误,提高航班准点率。公安交巡警、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公路主干道、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五)开展主题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有关要求,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让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被服务单位要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完善信用记录机制。


道路运输部门要根据《重庆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违法失信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按照要求及时采集、建立失信记录,录入重庆交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民航部门要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严格执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和根据民航法规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记录。


七、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道路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及“羊儿客”的集中整治工作,对“羊儿客”“黑车”实施高压震慑和重点打击。当出现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公安和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实施较长时间交通管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重庆警备区、武警重庆市总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配合道路运输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并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机场、车站、码头要加强对公共候车(船、机)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旅客候车(船、机)秩序。


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对春运期间客票价格进行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各类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运输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春运牵头部门和主要参与单位,要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方式,提醒驾乘人员和旅客注意安全事项,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机)班次、旅游景点、气象预报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重视媒体监督作用,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积极争取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八、加强春运值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值守,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旅客流量、流向等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部门每天要按时向市交委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2017年2月24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2017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交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春运工作联系电话:


市交委:89183106(上班时间)、89183000(节假日及夜间);


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及投诉):96096;


重庆火车站及火车北站:61860131、61860372;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6715577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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