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9〕5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通用散货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11-13 20:40:52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通用散货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冀政字〔2019〕53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散货泊位三期工程进行开放验收的请示》(唐政呈〔2019〕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组织驻冀各查验机构对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曹妃甸联运码头有限公司的通用散货泊位(编号为一港池33#、34#、35#)口岸开放验收,同意自2019年9月20日起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港区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制定完善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码头泊位开放后安全畅通。驻冀各查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通关作业,支持和保障企业生产运营。
三、你市和口岸系统部门要持续推进优化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和驻冀各查验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码头泊位安全生产作业。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从事危化品运输及储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疫情疫病防控措施,确保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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