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字〔2018〕1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7 00:21: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内政字〔2018〕11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组织评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自治区成立70年重点理论丛书编写组所著《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重点理论丛书》等12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宋生贵所著《生活艺术化十讲》等96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齐永兴所著《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动态能力研究》等207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获奖者为榜样,深入实践,集智创新,不断开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docx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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