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字〔2017〕17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7 00:28:5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通报






内政字〔2017〕17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对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进行了评选工作,根据评审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获奖企业要增强质量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自治区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获奖企业的宣传和支持力度,引导各行各业向获奖单位学习,打造更多内蒙古品牌,让追求卓越、弘扬工匠精神和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附件: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2016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仁和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太仆寺旗草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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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内蒙古, 内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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