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字〔2018〕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7 00:29: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的通报






内政字〔2018〕2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单位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做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根据2017年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验收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鄂尔多斯市等3个优秀地区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等3个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名单


2018年2月15日  



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


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名单


  


    一、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3个)


    鄂尔多斯市


    兴安盟


    巴彦淖尔市


    二、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3个)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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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内蒙古, 内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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