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资发〔2018〕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京国资发〔2018〕3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市国资委《“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激发信息化驱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动能,结合2017年度市属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就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科学配置资源要素、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市属企业必须适应社会信息化新形势,立足做好“四个服务”,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筑科技创新竞争优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但总体上看,市属企业网信水平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各企业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顺应信息技术革命发展趋势,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形成信息化驱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网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先导力量。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企业IT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战略实施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是要全面落实网信工作领导责任。各企业主要领导作为网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推动信息化发展作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抓手,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决定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及年度计划,亲自过问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事项,确保网信工作部门机构、职能、人员和责任“四落实”。企业网信主管领导是网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抓紧抓实信息化工作。
二是加快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各企业要全面梳理人流、物流、资金流现状,积极践行数字化管理理念,健全数据标准化体系。强化信息系统横向集成,以平台化模式统筹开展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多业务综合集成应用、多企业协同应用,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构建统一技术架构体系。推进信息系统在各层级的纵向贯通,加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运行状态等数据实时监测,提升集团总部实时掌握动态信息、风险管控的能力,不断完善数据资源决策支撑体系。
三是推进信息化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型生产方式,推进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以及对商业价值的规模化整合效应,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三、制订落实未来三年信息化“展e计划”
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立足“智慧北京”发展新阶段,践行转型升级新理念,全面梳理信息化发展的新思路。
一是依照《规划》制订“展e计划”。要结合2017年度信息化水平测评复评结果,认真对照指标体系,查找存在的不足与差距,紧紧围绕《规划》总体要求,制订企业未来3年信息化水平提升“展e计划”。“展e计划”要确保到2020年底达到B级或以上水平,并分年度确定信息化水平提升目标、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目标的时间进度等内容。
二是细化2018年度提升计划。在确定“展e计划”年度目标时,目前信息化水平处于D级的企业,要不低于C级水平;处于C级的企业要明确提升的分值;处于B级以上的企业应主动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任务措施要明确对应提升的二级指标,需跨年度完成的,要明确完成时限和当年进度。
三是加强对“展e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请各企业于2018年3月底前,将经网信工作领导机构审议通过的“展e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国资委备案。以后年度,每年3月底前应将细化的当年提升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将根据提升计划下达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年度提升计划需要调整的,应于当年9月底前,将调整后的提升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同时,请各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展e计划”落实情况。
四、着力强化信息化绩效考核
创新信息化绩效管理新机制,推动建立主动谋划、全员参与、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信息化发展新局面。
一是将测评结果与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考核挂钩。自2018年起,市国资委将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基本维持现状,自评和分值计算方式不变。每年12月底前,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信息化水平自评,并上报当年“展e计划”完成情况。次年2月至4月,由市国资委组织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将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严格“展e计划”绩效约束机制。信息化水平经复评定为D级或以下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将降级降薪。对未完成“展e计划”年度提升目标的企业,将依据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规定,酌情给予扣减分。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化绩效考核机制。各企业要同步建立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把网信工作的责任传递到各级领导和基层员工,加强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推进实现“一把手工程”向“全员工程”的转变,确保层层落实信息化建设、应用、维护、升级和优化的责任。
五、积极探索平台化发展模式
适应互联网络向高速宽带、泛在融合、空天地一体化迈进,信息处理向数据化、网格化、智能化演变趋势,积极探索平台化发展模式,提升跨组织、跨领域、跨区域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
一是因地制宜建设云平台。各企业要综合考虑人才、资金、空间、安全等要素,客观合理制订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有条件的企业,要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加快构建云计算平台,切实破解系统相互独立、信息整合不畅、数据应用低效等问题。立足节能降耗、集约高效,积极搭建混合云架构,拓宽内外部资源配置边界。
二是积极参与三大信息平台建设。要按照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总体要求,主动与相关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化治理体系,同步提升集团管控能力。积极借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云平台,探索联合研发共性应用系统,或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采取市场化运作形式,提供有偿共享服务,避免重复开发、重复投资,缩短开发建设周期。探索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的数据汇聚整合,加快城市智慧管理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促进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城市运行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加快打造首都信息产业高端品牌。鼓励有优势的企业发展信息产业,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战略咨询能力、平台化发展整合能力、数字化管理架构能力、网络化运营集成能力、智能化转型创新能力,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适应数据存储、处理、灾备、安全的现实需求,探索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商业模式,切实破解部分企业专业人才不足、成本压力较大等制约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问题。
六、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部门负主责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预警机制。落实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强化重特大风险识别、防范和预警能力。加大网络舆情筛查、信息发布、重要信息保密的防护力度。
二是全面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互联网邮件系统和企业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政策要求,强化网络安全新技术研究和手段应用,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三是强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认证、测试和管理,切实做到网络安全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不能立项、不能开工;没有通过安全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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