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9〕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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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9〕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23日



 


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打造乡村振兴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县、乡、村),通过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盯住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个底线,抓住产业兴旺这个“牛鼻子”,把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这个实施路径,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要法宝,着力打造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健康有序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二、目标任务

围绕高速公路沿线带、特色产业聚集区和500亩以上坝区,以集聚提升类村庄作为“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重点,以农业产业发展为主线,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起贵州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乡村振兴贵州样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示范标准


(一)产业兴旺。示范县要因地制宜发展茶等12大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强化市场导向,500亩以上坝区平均产值达到9000元以上;提高经济作物比重,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集约规模发展,推行建基地、上规模、创品牌,土地产出率达到57万元/公顷以上;发展现代商贸物流,冷库建设县域全覆盖,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示范县至少有6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村100%的农户加入合作社、100%的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带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全面建立,全面推广塘约村、大坝村等“村社合一”成功经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8∶1以上。

(二)生态宜居。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示范村村庄规划达到100%。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0%;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创建一批生态家园、生态公园,打造一批“绿色小镇”“特色村寨”,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30%;对村寨内、村寨周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内容的山塘及农村河道进行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确保示范县、乡、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当年平均水平;示范县实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示范乡的农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示范村公共厕所全覆盖。

(三)乡风文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示范县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8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65%,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15%,示范乡、示范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四)治理有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网络,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委会要建设1个法治文化场所,实现一村(居)1名法律顾问;示范县、乡、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主任占比2020年达到35%、2022年达到50%,示范县、乡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2020年达到6%、2022年达到7%,2020年示范村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100%。

(五)生活富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示范区域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州)平均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试点(2019年)。采取县推荐、市申报、省审查的方式,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示范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择优确定示范名单。

(二)示范实施(2020年-2021年)。2019至2020年,以贵阳市及其他非贫困县为重点,全力推进示范试点率先发展、提档升级;2020至2021年,逐步向深度贫困地区拓展,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新路径、新模式。

(三)总结验收(2021年下半年)。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和范例。

五、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大规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500亩以上坝区农业提质增效和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为抓手,打造一批农业现代化样板田、科技田、效益田。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挥乡村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不断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革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拓展畅通产销对接机制,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农产品电商,共推“黔货出山”。(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消除茅圈和简陋旱厕,推动农村新建住房全面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实现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垃圾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解决“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乡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消除示范村黑臭水体。提升村容村貌,合理布局村庄道路,串户路全部硬化,突出乡土特色。推进村庄绿化建设。(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培训。大力建设健康乡村,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提升县域内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搞活基层分配机制,发展特色专科。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人数全覆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医保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建设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市(州)、县(市、区、特区)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鼓励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升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大力实施万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开展乡村旅游;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大力发展优秀乡村文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宣传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作用。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倡导健康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时把示范县、乡、村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党员、党员致富带头人、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退伍军人等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乡村任职。在示范县、乡、村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整合利用村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级农业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规范。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防非法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渗透基层组织。(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好用好全省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支撑。依法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向纵深延伸,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用于产业发展的扶贫资金量化到村到户,形成的小型固定资产或产业,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农户。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农村“三变”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示范县、乡、村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以及乡村振兴、脱贫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支持。财政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承诺奖补”的原则,省级每年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在下年度资金分配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500亩以上坝区支持政策优先向“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倾斜。财政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带动社会、金融资本投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金融保险支持。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信贷支持力度。农行贵州省分行要强化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战略定位,力争县域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行平均水平。加大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投放力度。适当降低门槛,优先安排能够带动农户增收、符合绿色标准的农业产业。简化申报、评审程序,加快项目审批和放款效率,降低基金使用成本。深化银行业与共青团组织合作。按照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大力推广“4321”政银风险分担业务模式。(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团省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农行贵州省分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示范县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加强林地保障,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返乡人才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创业扶持政策和救助体系。首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可按规定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深入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培育新乡贤成长机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要研究落实“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作,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要当好“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一线总指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统筹协调、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总结推广。

(二)强化督促检查。根据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情况,对发展快、效果佳、群众反映好的示范县、乡、村,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财政资金分配、金融支农、项目安排、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在示范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在全省形成重视和支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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