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8〕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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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8〕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5日



 


贵州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精神,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交通强国西部示范省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全省铁路货运量增加67万吨目标任务,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有一定提高,全省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20%,我省运输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实施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快成都至贵阳、贵阳至南宁、贵阳枢纽小碧经清镇东至白云联络线、安顺至六盘水等在建高速铁路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开通。充分释放通道内既有川黔、黔桂、沪昆等普速铁路客运能力,增加通道货运能力。继续加快叙永至毕节、渝怀铁路增二线、瓮安至马场坪等在建普速铁路建设,进一步完善货运铁路网,增强区域货运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盘县至兴义、铜仁至吉首、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实施一批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状况,提升路网运输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压缩接轨协议办理时间,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合理确定新建及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到2020年,全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具备建设铁路专用线条件的争取接入铁路专用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加强铁路系统内跨区域组织协调,优先保障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开行固定货运班列。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港口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水运系统升级行动。

1.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充分利用乌江、清水江连通长江和南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连通珠江优势,加速打通我省北入长江、南下珠江出省水运通道。建成构皮滩水电站通航设施,实现乌江水运500吨级航道全面贯通,协调推进红水河龙滩1000吨级通航设施和都柳江洋溪、梅岭枢纽建设,开展乌江航道提等扩能工程、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航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

2.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堆场、仓储租赁费和货物装卸费,督促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州〕人民政府)

(三)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加强货车非法改装综合整治,严厉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严把货车登记检测和市场准入关口,遏制非法改装货车上路行驶。加大货运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力度,引导其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严禁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治超工作纪律要求和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普通国省道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积极推进全省治超信息联网管理系统工程建设,促进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落实“一超四罚”。继续加强信用治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车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抓好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支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在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冷链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推广无车承运物流模式。到2020年,力争将现有6家试点企业培育成为全国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支持引导企业联盟、品牌连锁、货运大车队、甩挂运输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降低运输成本。支持物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整合物流资源,创新特色服务,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加大国家A级物流企业培育力度,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1.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完善我省多式联运枢纽节点布局,支持在贵阳改貌、遵义阁老坝、黔南福泉、黔东南羊坪等铁路货运枢纽加快公铁联运设施建设,推动公铁联运发展。依托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沿岸港口,加快大宗物资铁水、公水联运发展。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加强空陆联运设施建设,推动空陆联运发展。支持企业实施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督促指导已纳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如期通过示范工程验收。加强示范工程运行监测,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支持贵阳改貌铁路货场、镇远县无水港等项目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研究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阳市、遵义市、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五)城市绿色配送行动。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督促指导铜仁市做好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通过验收。支持1-2个城市2020年前纳入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带动引领我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健康发展。加大对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在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各地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严格实行“六统一”,引导扶持快递企业集中入驻,提升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精细化、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按照有关部委统一部署,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贵州节点(贵州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成贵州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基于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及相关功能。促进铁路、港口、航运和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提高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高质量完成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报省政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强化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多式联运、城市绿色配送等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多式联运工程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鼓励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推动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研究对纳入省级示范的项目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完善用地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予以支持。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发展环境。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减轻经营负担、改善从业环境。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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