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8〕4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8〕4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稳做精做强烤烟产业,充分发挥烤烟产业在全省助农增收、脱贫攻坚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全国烟草“大品牌、大市场、大企业”发展战略,坚持绿色生态、低碳循环、高效安全的发展方向,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烟区建设、完善产业体系、提高供给水平为主要任务,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烟叶增效、烟农增收、生态增值。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集中布局的原则。立足自然生态条件,集聚资源要素,集中区域布局,建设核心烟区、重点烟区,打造享誉全国的蜜甜香型、清甜香型山地生态烟叶产业带。
坚持市场导向、高效供给的原则。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烟区布局、资源配置、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彰显烟叶质量特色,优化烟叶等级结构,提高市场供给效益。
坚持创新支撑、绿色发展的原则。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创新驱动,构建完善资源利用节约高效、生产过程绿色环保、投入品减量循环、能源消耗低碳安全的绿色发展体系,推动设施升级、技术升级、生产方式升级。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原则。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政策措施,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持续优化烟区布局,全省高标准建成400万亩优质烟叶产业带,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烟叶收购均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等烟比例65%以上。烟农收入70亿元以上。出口烟叶25万吨、出口总额1亿美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烤烟产业布局。按照“生态、品质、市场”三优先原则,重点打造蜜甜香型和清甜香型山地生态烟叶产业带,推进核心烟区、重点烟区建设。
蜜甜香型山地生态烟叶产业带规划产能300万担,以乌江流域、娄山山脉为重点区域的中低海拔烟区,重点布局在播州区、汇川区、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务川县、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桐梓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德江县、沿河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麻江县、镇远县、施秉县、岑巩县、黄平县、瓮安县、福泉市、平塘县、长顺县、开阳县、清镇市、平坝区、西秀区。
清甜香型山地生态烟叶产业带规划产能200万担,以盘江流域、乌蒙山脉为重点区域的中高海拔烟区,重点布局在威宁县、赫章县、七星关区、纳雍县、水城县、盘州市、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普安县、紫云县。
以5万担为基本单元,打造万担乡、千亩村、单元区、重点县,坚决调减生态不适宜、烟叶特色不明显、市场需求不旺的烟区,推动2万担以下的种烟县(市、区)跨区域建设基地单元。到2020年,全省建设万担乡200个、千亩村800个、基地单元75个、10万担以上的县(市、区)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强基本烟田和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坚持“稳定一批、提升一批、恢复一批、补充一批”的原则,选择烟叶生产设施配套、土地平整、交通便利、适宜种烟、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耕地规划建设基本烟田。各市(州)及县(区、市、特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将基本烟田纳入基本农田范畴,实施严格保护。完善基本烟田退出机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已规划的基本烟田;建立基本烟田退出及占用审批制度,对产业结构调整占用的基本烟田实行“占一补一”的平衡机制,县(区、市)人民政府要责令乡(镇)在宜烟区域规划同等面积的基本烟田,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同等数量和质量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加强基本烟田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制度。到2020年,规划建设生态适宜、设施配套、适宜机耕、产出高效、保护有力的基本烟田400万亩。(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在基本烟田范围内,开展土地整治、水利、交通、电力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农业机械、育苗大棚、密集烤房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加快清洁能源烤房、自制有机肥工场、废旧农地膜加工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加快烟区设施提档升级。切实抓好损毁设施修复和功能完善,确保烟区烟田设施配套。完善设施管护机制、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措施落实,确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作用,解决好烟叶生产设施产权归属及占地问题。确保育苗大棚、密集烤房完好率100%,烟水工程、机耕路完好率80%以上。(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烟区“三变”改革,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加快烟田规模化、规范化流转,大力培育职业烟农、发展家庭农场,引进农业企业,积极发展各类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提高规模化种植水平。到2020年,全省烤烟户均种植面积30亩以上,培育各种新型生产经营主体5000户以上,种植面积达到50%以上。
加强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全面推广“两头工场化、中间专业化”的运行模式,全面提升烟叶生产全程专业化服务水平。合作社要联结贫困农户、主动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扎实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转型升级。
建立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烟叶种植保险工作机制,提高烟叶种植保险保额,最高赔付额提高到1500元/亩,烟草、政府、烟农各承担保费的60%、30%、10%,切实发挥种植保险兜底作用。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努力降低烟叶灾害损失。(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气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实施科技兴烟战略。通过技术进步,全面提高烤烟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烤烟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强化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好制约我省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品种、单产、结构等瓶颈性问题;全面推行良态、良田、良种、良法、良时“五良配套”生产技术措施;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广有机肥入田、绿肥压青、绿色防控、清洁能源烘烤、地膜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烤烟绿色生产;加快适应山区的烟草农机研究和适用高效农机配置,提升烟草农机装备水平。充分发挥我省生态优势,完善蜜甜香、清甜香山地生态烟叶生产技术体系,充分彰显品质特色,打造“性价比更优、安全性更好、可用性更强”的贵州山地生态烟叶品牌。到2020年,全省烟地地膜回收利用80%以上,清洁能源烘烤50%以上,绿色防控8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40%以上。(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完善烤烟产业体系。坚持市场导向,严格按工业需求组织烟叶生产,持续推进烟叶技术创新,提升烟叶质量水平,并引导烟农将工业企业不需要的烟叶处理在田间,减少采烤损失,不断优化烟叶结构,持续满足卷烟大品牌对优质原料的需求。根据烟叶产能布局,优化烟叶站点设置,加快标准化站点建设。优化复烤产能布局,完善烟叶仓储设施,提高烟叶集中加工、配方打叶能力。深化烟草工商基地建设,围绕国内卷烟大品牌需求,推进订单式、定制化生产。坚持“走出去”战略,加大国际合作,积极拓展烟叶国际市场。大力探索不适用烟叶和废弃烟梗烟末多用途开发利用,研究掌握核心技术,切实提高烟叶综合利用价值,延伸烟叶产业链。到2020年,国内烟叶基地化销售80%以上,国内重点卷烟工业企业销售比例80%以上,烟叶出口销售2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进烟农增收。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和烤烟产业优势,通过烟农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烟农利用烤烟产业的轮作基本烟田、冬闲基本烟田和闲置基础设施,深入实施食用菌、特色种养、废弃资源利用和多元化服务“四个一亿”工程,发展与烟配套的产业,培育特色品牌,完善生产组织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扎实推动烟农多元增收。到2020年,全省烟农多元化经营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农业农村厅、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烤烟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烤烟产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烟草专卖局。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烟草专卖局代章。各市(州)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将推动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订政策措施,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强化过程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政府要研究出台优化烟区布局、基本烟田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种植、发展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完善风险保障等政策措施,要将烟叶产业纳入扶贫产业进行同规划、同推进、同考核。省烟草专卖局要积极争取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烟叶生产补贴投入以及烟叶复烤技改、烟叶站点建设等项目,用好用足烟草行业政策,持续加大烤烟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坚持“以烟养烟”,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不低于50%的烟叶税支持烤烟产业发展,主要用于土地流转、设施建设及管护、优化烟叶结构、烟叶种植保险等补贴,其中,优化结构按上等烟每担补贴不低于50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并执行;设施维修管护资金补贴不低于烟叶税的5%。(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烟草专卖局、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大烟农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统筹有关部门,将烟农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范畴,同指导、同部署、同推进,并按规定落实以奖代补、风险补贴、保险补贴、财政贴息、贷款担保等政策;鼓励和支持烟农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扶贫项目,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和有关优惠奖励政策。税务部门要将烟农专业合作社作为小微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合作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措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税务局、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有机肥施用、地膜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利用等补贴政策和对各类主体的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信贷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支持烟叶打叶复烤厂、烟叶仓储设施和烟叶收购站点建设用地。电力部门要积极配合烟区电力建设,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烟农专业合作社从事烤烟烘烤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电网公司)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我省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烟草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要素配置、各类主体培育与队伍建设、烟叶生产加工营销等龙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完善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烟草专卖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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