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8〕3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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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8〕3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8日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绿色贵州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方案》,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富省、绿色惠民,结合贵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目标,全域扩大森林面积,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持续厚植生态优势。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蓄积量达到4.71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林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助推生态补偿脱贫78万人,逐步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保护措施有力、综合效益显著、生态环境宜居、服务功能增强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森林面积

1.大力实施青山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启动新一轮绿色贵州建设,实施项目化集中连片造林,完善造林失败地、因灾受损造林地核销重新造林制度,全域绿化宜林荒山荒地。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对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提高植被覆盖度。制定严格的封禁措施,扩大封山育林范围,自然恢复生态。加快关停矿山、地质灾害区及采矿、排土、采砂等区域的造林绿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级政府作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2.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整合其他工程项目,对全省符合政策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不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坡耕地,调整种植结构,增加森林植被。全省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主要营造茶叶、花卉苗木和精品水果,25度以上坡耕地主要营造木本粮油和木本中药材等经果林。〔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3.大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控绿、拆违建绿、择空补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开展环城林带绿化、街道绿化、道路绿化、社区绿化、河道绿化,拓宽绿化空间。推进美丽乡村绿化美化,积极开展“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新建或提升完善城郊周围、旅游景区、交通沿线、河湖沿岸、乡镇村寨等区域绿化美化110万亩以上。创建绿色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建设生态家园。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陵园墓地园林化建设。开展森林城市系列创建活动,到2020年,建成9个国家级森林城市、30个省级森林城市,50个森林乡镇、500个森林村寨、5000户森林人家。〔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4.大力实施社会化造林。探索以奖代补、赎买租赁、以地换绿、先建后补、占一补一、贷款贴息、抵押担保等造林绿化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国土绿化。鼓励家庭、合作社、企业创办林场。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尽责率,完善五级干部义务植树机制,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动员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学校院校通过众筹、领养、募捐等方式参与植树造林,每年义务植树5000万株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团省委、省妇联〕

(二)提升森林质量

1.着力提高造林质量。加大良种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和乡土珍贵树种苗木,推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就近生产、本地供应。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方式,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重点营造经济林和防护林,扩大混交林比例,培育大径级用材林、珍贵树种、木本粮油、精品水果以及本地特色优势树种。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加强造林全过程监督管理,工程项目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

2.切实加强森林经营。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推广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和农林复合经营技术,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完成森林抚育18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3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3.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要求,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鼓励和引导乡村林场、林业大户、林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林业企业等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50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强化生态保护

1.全面保护天然林和公益林。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现天然林保护全覆盖。严格管护公益林,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占用公益林地。大力实施公益林地补植或封育,逐步提升生态功能。〔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2.全面管控林业生态红线。共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深入推进“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建立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全方位、全天候监测监管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建立多部门共管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基本格局的保护治理体系。全省湿地保有量不低于315万亩,建成湿地公园70个、湿地保护小区200个,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草海力争建成国际重要湿地。〔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4.全面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对现有保护地进行功能界定和优化重组,新建或晋升2至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分期构建生态廊道和森林步道,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探索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启动习水--赤水等国家公园建设。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提升创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野生植物保育基地,组织开展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极小种群资源拯救,启动珍稀野生动物野化放归工程,升级改造各类动(植)物园,确保黔金丝猴、黑叶猴、银杉、楠木、大厂茶等种群扩大、数量稳步回升。〔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科学院〕

5.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能力建设,构建全民联防、全民联控机制。市(州)县组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乡(镇)组建森林防火消防队,村(组)建立森林义务消防队。加强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和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新建县级防火用房5000平方米以上、视频监控系统200套以上,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能力,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体系和全过程可追溯检疫监管体系,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四)发展林业产业

1.建设产业基地。优化生态林、用材林、经济林比例,调整林种结构,提升森林经济效益。建设刺梨、油茶、核桃、竹、花卉苗木及珍贵林木、木本中药材、工业原料林、生态精品水果、生态有机茶叶、国家储备林等十大林业产业基地。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构建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开发高端精品,拓展刺梨、油茶、核桃等贵州特色生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

2.发展林下经济。加大林地空间利用力度,发展立体复合型经营,以林草、林茶、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森林产品采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为主,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绿色富民产业。全省林下经济建设利用林地面积3000万亩以上,其中林下种植500万亩、林下养殖1500万亩、林下产品采集加工700万亩、森林景观利用300万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

3.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依托优质森林资源,开发观光、休闲、养生、体育、探险、理疗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路线10条,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4个以上,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省级森林公园45个,森林康养基地100个,森林旅游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30%以上。〔牵头部门: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4.培育市场主体。鼓励支持造林大户、合作组织、林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林业产业。建立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林地经营权。加快贵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化。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京东、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络营销平台发布全省林产品信息,扩大林产品交易,助力“黔货出山”。实施刺梨、油茶、核桃等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试点。建立森林认证体系,打造一批独具贵州特色的绿色森林生态品牌产品。建成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3个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10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200家以上;打造林业产业大县20个以上,培育亿元级产值林业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五)实施生态脱贫

1.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脱贫。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到2020年将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5元。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带动3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万贫困人口增收。〔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2.推进森林保护购买服务脱贫。按照“应聘尽聘”的原则,继续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020年护林员队伍规模达9.67万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2万户、20万人脱贫。开发多种形式的林业公益岗位,组织贫困人口参与森林防火、天然林保护和巡山护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生态护林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防止因灾因病返贫。〔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贵州保监局〕

3.推进森林生态赎买脱贫。开展森林生态赎买和资产置换试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位内禁止采伐的非国有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4.推进国土绿化脱贫。生态建设资金、项目、人才、技术向贫困地区倾斜,营造林任务优先安排在贫困地区。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和管护,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利用“互联网+生态建设+精准扶贫”新模式,在深度贫困地区推广单株林木碳汇精准扶贫经验。实施精品林业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计划,发展降香黄檀、楠木、红豆杉等珍贵林木,实现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森林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省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抓好分解落实。各地按照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要求,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组织、村组落实、林业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逐级建立“林长制”和领导干部“巡山制”,各级绿化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湿地保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二)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把森林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不力、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到位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推进约谈和通报,确保问责常态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局〕

(三)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林区水、电、路、通讯、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新建和改造林区公路、国有林场生产管护用房及其配套管线建设。建设贵州林业生态云,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加快贵州智慧林业建设步伐。〔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四)增强支撑能力。加强林业学科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林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林业专家库和人才信息库。发展林业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能力,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养林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技术能手队伍和专业化新型职业林农队伍。强化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林业标准体系。建成科技示范基地100个,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建立健全林业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林。〔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创新投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投入林业建设。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拓展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和服务模式,加大林业有效信贷资本投入。交通、铁路、机场等部门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机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经费纳入工程预算。建立林业投资项目库,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林权抵押、担保、贷款等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探索开展商品林保险。〔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局、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

(六)强化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传媒和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大力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及时曝光各类违法、失职、渎职行为。健全公众参与、举报、听证等制度,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贵州日报社、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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