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8〕3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8〕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贵州省第四届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安顺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大健康产业集聚融合为路径,以国际化、高端化、绿色化、集聚化为引领,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手段,按照“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的理念,推动大健康与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把安顺市建设成为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特色聚集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力不断增强,全面融入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医药产业体系,大健康医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大健康医药产业成为支撑安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支持安顺市打造大健康医药产业特色聚集区
(三)支持打造全国重要的山地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基地。依托安顺良好的生态环境、文化底蕴、旅游资源、气候资源等优势,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以回归自然、感受传统、放松身心等为主题的避暑度假、休闲观光、文化体验、温泉水疗、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健康休闲旅游业态,打造休闲旅游创新发展区和引领示范区。加大对安顺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指导格凸河旅游景区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支持黄果树、龙宫旅游景区、屯堡文化景区组建黄果树旅游区,实现“黄龙屯”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上市步伐,积极做好黄果树国家湿地公园、贵州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开放工作。(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
(四)支持打造国家中药民族药制造名城和苗药研发创新基地。支持安顺市重点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技术装备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安顺市挖掘民间经验、特色配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医院制剂,逐渐形成中药制剂。支持安顺市优势品种和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药散剂(验方)进入国家医保、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推动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独家品种实现突破。支持安顺市在现有的大健康医药产业聚集区基础上,引进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落户园区,把安顺市打造成为国家中药民族药制造名城和苗药研发创新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五)支持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安顺市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打造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具有省内一流水平、面向全国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安顺市发展健康管理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疫苗接种服务中心等机构。推动大数据与大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安顺市“互联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将安顺市已有信息化项目融入“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六)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顺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民族医药资源、交通等优势,把医疗、气候、生态、康复、休闲、康养等多种元素融入养老服务业,建设一批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项目。统筹彩票公益金、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安顺市建设医养结合养老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安顺市下辖的各县(区)医养结合机构全覆盖,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培育一批具有全省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知名品牌和企业,打造一批省内领先、国内知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养老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林业厅)
(七)支持打造全国知名的运动健身康体基地。充分发挥安顺市海拔高度在1102米至1694米之间,含氧量适中,生态环境良好,利于心肺健康锻炼的高原气候特点,依托格凸河国际攀岩节、坝陵河低空跳伞赛、镇宁国际马拉松邀请赛等既有赛事品牌,支持安顺市推进健康运动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将安顺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运动健身康体基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
(八)支持打造道地中药材及药食同源产业发展基地。充分发挥安顺市大宗道地药材和原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种丰富的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标志性道地药材品牌。支持安顺市加快建设山豆根、黄柏、头花蓼、吉祥草、桔梗等特色中药材规模化基地。支持安顺市西秀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5个贵州省中药材产业重点县(区)打造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中药民族药材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安顺市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打造集中药材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国性道地中药材集散地。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无公害蔬菜、有机农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安顺市特色深加工企业以金刺梨、薏仁、金银花、桔梗等药食同源原料研发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产品,创建一批具有安顺特色的国家“健”字号品牌。支持安顺市大容量仓储物流中心、电子交易中心、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信息灵敏、高效快捷、相对稳定的营销渠道,形成配套完善的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支持安顺市农产品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建设。(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
三、支持安顺市创新大健康医药产业体制机制
(九)支持技术创新。推动科研机构、技术创新平台等与大健康医药企业深度合作,分层级建立和完善开放灵活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构建安顺市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区域内开放共享的生物医药信息数据平台和有偿使用的知识产权分析服务平台。支持安顺市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GMP认证。支持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军工技术向健康产业的转移转化。支持中药民族药深度研发,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提高创新研发能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安顺市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安顺市扩建公立医院,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支持安顺市通过“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及“三惠”(普惠+特惠+精惠)等模式,构建全方位医疗保障网。支持安顺市探索完善新农合跨省就医直补机制和实施跨省就医直补试点。支持单人纯氧加压舱进入社区,适时制定出台高低压氧舱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
四、支持安顺市打造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平台
(十一)构建“大健康+大数据”医药发展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运动、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建立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推动实现安顺市健康医疗资源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支持安顺市云移动医疗APP、远程医药服务平台、智慧医疗应用平台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打造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医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居家养老呼叫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林业厅)
(十二)加快搭建人才平台。支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安顺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和京津冀等区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采取合办、引进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安顺市工作。支持安顺学院培养高质量大健康人才。支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实际开设大健康有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大健康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支持将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中医院纳入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医院,并作为省、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协作单位,进一步加强规培基地建设。(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十三)建设一批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围绕提升区域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安顺市建设一批发展基础好、潜力较大、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四)加快培育大健康医药产业领军企业。深入实施大健康医药产业“巨人计划”,支持安顺市在医疗服务、民族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健康信息、康养旅游、森林旅游、保健食品(用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引导、鼓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实行战略重组,推进上下游关联产业整合,推动品种、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优势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支持医用氧舱医疗设备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大健康医药企业开展服务。积极支持安顺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安顺市符合条件的大健康医药企业运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安顺市健康产业。推进商业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投资促进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要按照各专项资金申报要求,重点倾斜支持安顺市大健康产业项目资金各500万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安顺市下辖的各县(区)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
(十七)加强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医药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支持非营利性机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兴办大健康医药产业,优先满足大健康医药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安顺市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的新建大健康医药产业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1年内缴清。(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统筹协调。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协同推进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支持安顺市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支持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强化政策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安顺市指导和支持。安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强化督促考核。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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