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7〕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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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7〕67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


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


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7〕6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


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加快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我省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大力发展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为代表的幸福产业,积极适应居民消费多层次、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一)加速提升旅游消费。


1.加快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为抓手,编制实施《贵州省全域山地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出台《贵州省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工作方案》。到2020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个以上,省级以上度假区达到30个以上。(省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


2.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实施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程,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加快评定一批甲级乡村旅游村寨、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精品级乡村旅游客栈,推动乡村旅游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和公司化经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特色村庄和精品线路。到2020年,新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和200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5%。(省旅游发展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自驾游。按照国家规定完善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到2020年,建成100个汽车露营地和自驾车营地、10条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丰富山地骑行、野外拓展、水上漂流、户外露营、滑雪运动等体育旅游业态。完善沿江水上旅游航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发展游艇旅游。全力打造赤水河、乌江、氵舞阳河、锦江河、花江大峡谷、万峰湖、东风湖、支嘎阿鲁湖等一批水上旅游新产品,加快建设一批“水上黄金旅游线”。实施空中旅游快线工程,积极开发打造一批低空飞行旅游基地,加快开发推进一批航空旅游新产品。到2020年,建成1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开展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职工享受休息休假的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1.支持实体书店创新发展。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鼓励创新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引导建设24小时实体书店,支持大型书城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多业态融合的实体书店,在社区、大型商业圈、文化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自动售书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负责)


2.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巩固提升传统文化消费,培育拓展新型文化消费。深入推进遵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形成可供借鉴的具有我省特色的文化消费模式,积极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大力推进文化领域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建设文化电子票务、智慧书城、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新型平台,不断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开展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适时将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市(州)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国家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园区内设立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推进多彩贵州文化创意产业园、贵州文化出版产业园、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与科技、旅游、体育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文化软件设计、3D动漫、VR游戏和视频等新型文化创意业态,培育形成一批现代大型文化创意企业集团,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省文改办、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实施“生态体育公园100计划”,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体育运动训练基地、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重点打造安顺坝陵河大桥国际跳伞挑战赛、紫云格凸河国际攀岩赛、百里杜鹃山地自行车越野赛、金沙后山山地竞速挑战赛、冷水河溯溪大赛、赫章国际高原山地穿越赛、晴隆24道拐汽车爬坡赛、下司皮划艇激流回旋赛等户外和水上运动赛事活动品牌,加快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重要和全国知名的户外运动中心。到2020年,建成100个生态体育公园。(省体育局牵头负责)


2.着力推动体育场馆开放利用。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全省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室外健身场地和健身路径,一律免费使用。继续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工作,创造条件促进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体育社团组织实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协会与主管行政部门脱钩,对在城乡社区开展健身休闲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省体育局牵头负责)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大力推进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支持建设50个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到2020年,发展认定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单位2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发展康养旅游产业。大力发展以健康养生、中医药保健为特色的健康旅游业态,大力推进赤水市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一批集聚区建设,积极支持黔东南州、安顺市、毕节市等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康养旅游省级示范基地20个,创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5个,建成1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5个以上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省旅游发展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健康保险发展。在全省推广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保险机构,鼓励开发与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身康体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贵州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按照国家规定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办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提高护理性养老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加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康复机构对接,引导和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建立与老年人家庭的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开发一批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老年人呼叫服务系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服务。到2020年,高龄老人信息呼叫生命监护终端覆盖率达到40%。(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业务管理。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研发适合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省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管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工作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贵州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1.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各类教育办学,支持经营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资金、技术、专利等形式出资,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鼓励高校盘活教育资源,推动高校与各级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创客空间、科研成果孵化器、创客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建设工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沿线周边国家高等教育领域间的对话与合作。到2020年,建成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示范专业、示范课程。(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培训。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县(市、区)域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完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落户办学扶持政策。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开展“双创”教育培训试点,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到2020年,实施50个省级“创新创业卓越计划”试点项目,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发展


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1.积极促进汽车销售。落实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省内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发自有电子商务平台或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鼓励规模较大的汽车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开拓农村汽车消费市场,拓展汽车流通销售渠道。落实国家各项优惠及补贴政策,鼓励小排量及新能源乘用车消费。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贵州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上牌上路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回收利用等服务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争取汽车平行进口贸易试点。积极推动贵阳中欧班列铁路货运场站建设。借助贵阳至德国杜伊斯堡的黔深欧海铁联运班列、中欧班列运输,积极争取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贸易试点,降低进口汽车销售价格。(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发展专业公共停车场,完善停车楼宇、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分散停车场建设项目实行集中招标,实施项目统一审核和土地统一供应,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等。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切实降低出行成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行动。组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环保“领跑者”制度和水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共机构、企业、消费者购买节能高效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能节水型器具等节能低碳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快开展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建材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工作,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准。不断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制定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鼓励引导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省质监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着力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完善城乡销售网络。


1.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经营主体在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建设,实现县域冷链车、冷库、冷柜等冷链物流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贵阳、六盘水、黔南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创新技术装备,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场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的支持力度,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整合利用现有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网点和渠道,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促进快递下乡和电子商务下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城市配送中心建设。建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社区集散点”城市配送服务网络,加快完善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点三级网络建设。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和居民小区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电商,培育社区电商市场主体。(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4.加快完善多式联运设施。加快推进省内一、二、三级铁路物流基地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支持贵阳改貌、湖潮、扎佐等铁路物流中心建设成为1000万吨至2000万吨级别的铁路物流中心,鼓励中心城区铁路货场转型发展为城市配送中心。加快建设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完善分拨配送中心功能。(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技术应用、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由销售商品向创新生活方式转变,做精做深体验消费。鼓励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创新消费服务。发挥品牌消费集聚区的引导作用,扩大品牌商品消费,积极培育消费中心城市。(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6.加快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建立茶叶、水果、蔬菜、禽蛋等特色绿色农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提高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监测监管水平。(省商务厅、省农委、省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消费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作,扩大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到2020年,“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3300个以上,产地认证达到5000万亩以上,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推进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建设。(省质监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组建生活性服务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地方标准制定步伐,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省质监局、省旅游发展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强化项目支撑作用。


1.推进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加快推进实施一批符合新消费发展趋势、示范带动作用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重点消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安顺市、都匀市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研究出台城镇化投融资、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生态补偿等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市区、县城和重点镇、美丽乡村”三级城镇化载体集中,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支持平坝、普定等县城和旧州、夏云等特色小城镇发展,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安顺市“多规合一”改革,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工程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职责,狠抓项目化事项化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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