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发〔2017〕1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发〔2017〕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两条腿”走新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更加扎实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扎实有效去产能。制定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年度工作方案,关闭退出煤矿120处、压减煤矿产能1500万吨,全面取缔“地条钢”。加快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省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对化解过剩产能中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因地施策去库存。把去库存与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做好有关保障房和住房政策的衔接,探索制定过剩商业地产向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转移的配套政策,减少重复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3.积极稳妥去杠杆。出台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支持有关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引导部分社会资金转化为社会资本,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多措并举降成本。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加快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出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核新办法,全年降低融资成本60亿元。(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政策,进一步清理我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全年降低税费成本4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拓展多式联运模式,实施物流业示范试点工程,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黔货出山”。全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70亿元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比率下降到16%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范围,在2016年基础上,将参与直接交易用户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大工业用户。鼓励年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上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量打捆交易”试点,试行对部分特殊行业用户基本电费据实计收,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计收方式,合理调整一般工商业和较低电压等级大工业输配电价。全年为企业降成本20亿元。(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全面达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质监局、省政务服务中心)
5.精准加力补短板。启动全国首批网络扶贫试点省建设,组织实施一批覆盖广、带动强的网络扶贫重大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大扶贫”与“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和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旅游带动就业,助推扶贫攻坚。管好用好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继续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活动,实现对口帮扶贫困县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成网”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农村公路三年会战,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电网工程改造。大力推进贵州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及时顺利落地,并合理核定充电服务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铁建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大力推进“新两基”攻坚,大力实施医疗卫生“百院大战”,加强疾控体系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6.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让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发展、风行天下。(牵头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贵州保监局)
7.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各地和基层管理。凡是不用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审批权,一律下放到市(州)。(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政务服务中心)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公布新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委办)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我省消费维权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行政效能投诉12345平台体系建设,出台我省相应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工商局)推进政府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机制改革,加快政府数据“聚通用”会战,提升“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基础功能,完善四大基础数据库,实现省市(州)两级政府部门非涉密应用系统全部迁入“云上贵州”应用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中心。(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制定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标准。(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制定贵州省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牵头单位:省编委办)
8.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创建行动,制定《贵州省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五张名片”行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实施“十大产业·百大项目”新经济培育工程。加快建设贵安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批新经济发展平台,积极培育平台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新经济创新创业主体,加快推进新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制定全省“千企改造”方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9.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加快构建和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制定推动高校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形成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化系统。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指导意见、支持技工院校跨越发展的实施办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0.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政放权。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适时更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扩大“证照分离”试点,加快企业登记注册、注销便利化改革。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编委办)建立“多评合一”的中介服务新模式,推行投资项目联合验收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办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开展中医药、民族药等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面完成磷化工、辣椒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景区服务、政务服务等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强化农产品质量追溯。(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委)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管理转变。(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12.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研究起草我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省分步取消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职能清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推进我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出台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开展矿业权出让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贯彻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交易工作平台,与国家层面的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牵头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机制。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完善公共资源配置监管模式,实现协同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牵头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13.持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定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推动部分条件较好的地方吸收社会资本进行环卫作业、园林养护服务先行试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
14.深化价格改革。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输配电价体系,提升输配电价监管能力,完善输配电价监管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电、天然气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要求,编制2017年度实施计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15.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及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探索在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大力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委宣传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探索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发展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探索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点范围。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的意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推进国资监管职能改革,制定国企对外投资监管制度,出台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6.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选择有条件的电力、天然气等领域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以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17.加大重点行业改革力度。建立符合贵州实际的煤电联动、水火互济运行新机制,推动能源工业稳定安全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启动我省油气体制改革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我省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全面实施盐业体制改革,打破生产批发和经营区域限制,完善食盐储备和监管机制,保证食盐安全稳定供应。(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18.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委办、省科技厅)
19.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激励力度,完善对企业家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健全企业家容错帮扶机制。完善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转型发展。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传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2%,扩大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部门范围,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编委办)
21.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系。落实营改增政策,完善资源税改革征管措施,落实国家减税政策。测算我省环境保护税具体税额并按程序报批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
(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22.深化金融机构和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试点,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支持民间资本积极探索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和增资扩股,以及社区银行、科技银行、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试点,完善“险资入黔”工作机制,引进更多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贵州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出资主体申请设立和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23.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推动我省企业进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出台贵州省促进产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和贵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拓展参与机构范围,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七)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4.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制定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探索建立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25.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宅基地、房屋等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本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
(八)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26.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深化科研类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转制类科研院所股份制改造。推进高校全面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科技咨询制度。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制定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7.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办企业,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开展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全省服务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九)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8.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扩大外资准入范围和领域,制定我省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制定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探索县(市)、开发区建立投资环境量化和项目评价体系,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制度,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29.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贵州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真实性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反相关规定的对外投资企业拉入黑名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0.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制定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建设贵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确定贵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域名,制定贵州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31.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一批医养结合、康养结合试点。(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2.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启动实施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制定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33.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建成和国家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平台。(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国资委)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34.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利用,培育和扶持民族文化品牌。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建立健全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出台贵州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所属广告、印刷、发行等剥离转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民宗委、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35.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实施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十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36.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制定编制市县空间规划的意见和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贵州特色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贵州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编制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7.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强化河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河长制”,确定全省河湖分户名录,制定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我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8.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按政策化解林场金融债务。(牵头单位:省林业厅)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林地经营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制定我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意见及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9.继续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登记机构、登记薄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
三、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各地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要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改革绩效的考核,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要发挥各类试点的先导作用,围绕迫切需要推进的重大改革,组织实施一批攻关性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要注重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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